“艺考报名面对的是千千万万的考生,怎么能随意委托呢?”徐利平称,行政机关或法律规章授权的公务服务组织,比如高校,必须注意“向社会采购服务时应有法律依据”,不能影响到“执法的严肃性”。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辉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则称,高校将报考平台委托给企业的前提,应是“选择的第三方平台技术成熟”。此次“艺术升”系统崩溃一事,表明相关院校在选择合作机构时,对合作方技术能力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风险,缺乏充分的预判和评估。
“相关供应商应在中标后保障平台的顺利运维,如果没有相关资质或开发能力而中标的,相关部门应追查整个采购招标的流程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之处。”律师周铭认为。
根据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信息,多家艺术院校在购买艺考报名网上支付项目时,将“艺术升”APP作为“单一来源”采购。这种采购方式也被称作“直接采购”,是采购人向唯一供应商进行采购的方式,在这种采购方式下,没有其他竞争者。
“从目前情况来说,本项目采购是失败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追查采购方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周铭告诉澎湃新闻,如果涉及到垄断或私下收费等情形的,触犯法律的,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鉴于此事涉及面广、影响大,倘若众多学生因该APP未成功报名,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造成财产损失的,相关部门应主动追责。”(来源:澎湃新闻 记者:何利权、喻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