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至于如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重点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跟着社会热点从中央部委到地方政府,一个接一个出台文件和指导意见。
2017年,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开立专用账户,专款专用,接受交通等部门监管,防控用户资金风险。多个省市也纷纷出台类似地方性“指导意见”。
交通等部门去监管企业专款专用账户,且不说是否于法有据,是否具备监管能力也未可知。每一份“指导意见”出台都发动多方面参与讨论、征求意见、几易其稿,都是有成本的。共享单车企业纷纷表示积极拥护,对于加强自行车停放管理、避免12岁以下儿童开锁骑车等方面,企业基本在尽力做,毕竟与企业自身利益正相关。
备受关注的押金“专款专用”执行情况,一年多来没有谁说得清。在媒体高调质疑摩拜和ofo“挪用”押金时,两家企业均表示:用户随时可退押金,但都幷未正面回应是否“挪用”了用户的押金。在公众、媒体乃至某些政府部门的市场意识被情绪遮蔽的时候,处于聚光灯、放大镜下的企业可能首先想到的是要活下去,小心化解这场公共危机。所以他们不正面回应,更不敢争论个明白。
后来摩拜被美团收购,暂解资金之困;ofo如今无法短期内退还大量用户押金,本身就说明了其“挪用押金”的事实——当然,它有权这么做(除非其与用户另有约定)。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幷不等于“更多”发挥政府作用。在不适合政府插手的领域,政府应保持克制,不应为了迎合舆论或显示政府在作为,而把工作重点放在一份一份地起草缺乏实际作用、甚至违反市场原则的“指导意见”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