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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收容教育制度将成历史
http://www.CRNTT.com   2019-01-02 13:01:11


  中国已施行27年、针对卖淫嫖娼者的“收容教育”制度或即将废止。这个制度和2003年废止的收容遣送、2013年废止的劳动教养一样,都被视为“法外之刑”。

  24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汇报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时透露,目前启动废止收容教育制度工作时机已成熟,建议有关方面适时提出相关议案。

法外之刑“收容教育”极易侵犯公民权利

  近年来,不断有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应该废止收容教育制度。

  2014年、2016年、2017年,政协委员朱征夫三次在中国全国“两会”期间提出建议,呼吁废除收容教育制度。他认为,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废除了劳动教养制度,可是收容教育制度继续存在,这与废除劳教所体现的法律精神不符。

  今年“两会”,朱征夫第四次提出相关建议,“今年我换了一个角度,原来我的提案是说,收容教育制度违宪要废除,今年说的是要进行合宪性审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所以,我这次建议对收容教育制度是否符合《宪法》和《立法法》规定进行审查。”

  那么,在中国为何不断有人建议废止收容教育制度呢?其实现行的“收容教育”制度,幷没有“法律规定”。北京《新京报》评论称,与收容遣送、劳动教养一样,它们都是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制定的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制度,有着先天的不足。

  也就是说,上述制度不需要经过正常的刑事诉讼、行政处罚程序,可直接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且没有相应的救济程序,权力使用随意极大,极易滋生侵犯公民权利等问题所以呼吁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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