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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盲盒营销立规矩,迈出规范监管关键一步
http://www.CRNTT.com   2022-08-19 18:29:38


  “盲盒诱导食品过度消费”“活体宠物盲盒”“无人认领行李箱被当盲盒售卖”……这几年,万物皆可盲盒的潮流下,盲盒乱象也逐渐增多,现在盲盒经营活动规范来了。8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盲盒经营活动规范指引(试行)》意见,拟对盲盒销售的内容、形式、销售对象等方面作出规定。

  近年来,盲盒营销风靡市场各个角落,在市场上制造了很多新话题,也给商家提供了新的卖点、发展点,给消费者带来了新的消费体验。然而,盲盒营销的无序生长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一些商家借助盲盒销售残次品、三无产品、过期过气产品等;一些商家趁机销售活体动物、药品、食品等特殊商品,违背了市场伦理,踩踏了法律底线;一些商家的盲盒营销模式极富诱导色彩,甚至带有博彩意味,刺激了青少年群体的不理性消费;一些商家利用交易优势地位,制定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规则,限制或剥夺消费者的退换货权利……这些做法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随着社会各界对盲盒营销加强监管的呼声变高,前段时间,上海、江西赣州分别出台盲盒经营活动合规指引,明确了商家的责任,给盲盒营销划出了红线,积累了实践经验,具有积极的示范引领意义。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启动了《盲盒经营活动规范指引(试行)》制定程序,旨在为盲盒营销建立统一规则,这也迈出了规范盲盒营销的关键一步。

  有些商品因其特殊的属性和监管需求,根本不适宜采取盲销模式。意见稿把药品、医疗器械、活体动物、无着快件、食品等在使用条件、存储运输、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等方面有严格要求的商品拉入盲盒“负面清单”,守住了盲盒的内容底线,也从源头排除了盲盒营销的一部分违法侵权风险。

  针对盲盒营销信息的不透明、不保真等问题,征求意见稿提出,盲盒经营者应将商品名称、种类、样式、分布、投放数量以及抽取规则、隐藏款抽取概率等关键信息以显着方式对外公示,不得对相关信息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通过后台操纵改变抽取结果、随意调整抽取概率等方式变相诱导消费,不得设置空盒。这一规定能够夯实盲盒经营者全面、真实、准确公示信息的责任,杜绝经营者暗箱操作,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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