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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疫情也应与法治相向而行
http://www.CRNTT.com   2021-01-21 22:41:45


  针对“石家庄南营镇一老人被绑树上幷遭辱骂”一事,石家庄市槁城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20日发布相关情况通报称,1月6日,槁城区全域调整为高风险地区,所有村庄社区均采取严格的防控措施。1月18日上午9时许,曹某要进入南营镇水范寨村买烟,遭到村内卡口执勤人员制止,曹某不听劝阻,执意要进入村内,执勤人员在村党支部书记闫某的指使下,将曹某绑在树上谩骂。事件发生后,南营镇党委政府给予水范寨村党支部书记闫某停职处理,幷要求各村疫情防控人员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以涉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案立案调查。

  近段时间以来,石家庄出现疫情反弹,目前该市槁城区全域、新乐市全域、邢台南宫市全域仍为高风险地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在此种背景下,这名老人执意要进入高风险的村庄社区买烟,是对疫情防控规则的漠视,不论是在情理上还是在法理上,都有失妥当,对其予以惩戒,理所当然。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这名老人应受到相应惩戒,但当地村委将其绑在树上幷对其辱骂的做法,也值得商榷。此举不仅有些“用力过猛”,也涉嫌违法。当地镇党委政府及时对直接责任人作出停职处理,幷交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体现了有错必改的应有担当,无疑令人欣慰。

  应对疫情是一场法治大考。虽然严格限制人员流动对把好病毒外传关口、防止疫情进一步蔓延都至关重要,但幷不意味着可以不顾法治底线,随意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施以“更猛”的管制手段。即使初衷良好,也应恪守基本法治原则。在这起将外出买烟老人捆绑在树上幷辱骂的极端个案中,当地村委的做法显然有悖法治原则,实属不可取,必须依法喝止。

  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任何个体施以有关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都必须于法有据且不能僭越法律底线。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之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幷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照法条,不难发现,在这起为防控疫情而将外出老人捆绑在树上的个案中,当地村委会的行为已明显涉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当地公安机关启动立案调查程序,是对公民人身自由的依法保护,体现了在法治原则下防控疫情的理性,值得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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