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研究写作”者书生意气比较重,敢于直言;也许陈建新大组长确实两袖清风,一身正气;也许网上的传说都是捕风捉影,甚至是诬陷。但是,什么事情都得按职责做、按程序办,尤其是涉及对人的评判,都是需要经过调查研究才能作出结论的。各司其责,也是对人民负责任的态度。
从对满分作文的写作大讨论,到现今对陈建新个人“大讨论”的整个链条中,与浙江省写作学会有关的,大概就是在这则说明中,浙江省写作学会明确表示:“省写作学会与《教学月刊》的这次合作,是由学会会员提议,会长赞同,然后再通知陈建新老师加入的。陈建新老师幷非主导’。”也就是说,浙江省写作学会与陈建新的“大组长”履职情况,是没有什么紧密关系的。
我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上看到,该院的主要职责第六条为“负责全省教育考试考风考纪建设,按规定协助处理考试招生违纪违规事件。协调本省考试招生、教育评估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这能否理解为,涉及陈建新的事,应该归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处理?相信包括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在内的相关部门,会认真回应这波舆情。(来源:澎湃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