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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电子烟尚未下架 硬标准亟待出台
http://www.CRNTT.com   2019-11-07 20:10:27


 
  《通告》相当于行业内的指导文件,但也是国家对于电子烟开始监管的一个信号灯。北京市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现在电子烟乱象横生,之前一直处于没有监管的无序发展状态。现在有专门针对网络销售出台的政策,至少是说明开始管了。但是同时也表示担忧,去年8月,市场监督总局和烟草总局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禁止向未成年人直接推广和销售电子烟,但是实际效果不佳。一个政策出台,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则法规,也可能形同虚设,无法真正发挥作用。

  我国当前法律法规对于电子烟的限制性规定主要集中在地区控烟条例方面。今年10月,《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后展开首次控烟执法,其中对于吸烟和烟草制品的定义明确,即“烟草制品,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烟草作为原材料生产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制品以及电子烟。”这意味着电子烟也被纳入控烟的范畴。据报道,在执法现场,共有6名烟民被罚,罚款50元,其中包括1名电子烟烟民,这也是中国内地首例电子烟吸烟者被罚。

  “目前,杭州、深圳、南宁、秦皇岛等新修法的城市,已经把电子烟列入控烟范围。但像北京、上海等立得比较早,没有把电子烟列进去。我们现在是提议《北京市市民文明促进条例》里面列入禁止吸烟,包括电子烟。”张建枢告诉记者。

  此外,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显示,国家标准计划《电子烟》、《电子烟液烟碱、丙二醇和丙三醇的测定气相色谱法》由TC144(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目前已进入审查阶段。按标准的制订周期24个月及12个月内将由国标委批准通过,届时中国电子烟生产流通将依据国家标准要求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烟草专卖局。其中《电子烟》为国家强制性标准计划,所谓强制性标准,是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手段加以实施的标准,具有法律属性,相关企业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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