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 
别让“卖脸”变成一门失控的“生意”
http://www.CRNTT.com   2019-09-16 21:42:22


 
  第一,尽快建立对人脸识别技术及人脸数据授权、使用的全方位监管,包括禁止企业在提供APP下载时强行要求用户必须提供人脸等数据的霸王条款,对“换脸”软件进行整顿清理、同时对企业获取用户人脸数据授权的相关合同进行合规管理,不允许企业利用信息不对称或者合同字眼陷阱,让用户签署人脸数据被企业任意使用的不平等条款。

  第二,进一步加大对于越权使用人脸数据、造成公民隐私及其他权益受损行为的违法成本。17万条人脸数据被公开售卖,违法者无非是因为作恶源头相对难以追溯、或者即使被查处所付出代价低廉等原因,才能如此肆无忌惮。

  法律人士指出,网上售卖人脸数据,除了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肖像权之外,还涉嫌侵犯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尤其是在出售时没有获得公民的许可,这种行为是明确违反法律规定的。那么,违法事实已成,有关部门是否应当介入,查清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幷依法加以严惩?而不仅仅限于目前平台对此类数据下架的内部处理就了事?

  “卖脸”违法行为还停留于公众举报或者媒体监督,人脸识别技术应用还处于新兴阶段,出现“卖脸”“盗脸”等犯罪迹象,就需要有关部门从严处理,防止其继续蔓延。(来源:红星新闻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毕舸 本文略有删节)


 【 第1页 第2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