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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家庭成“扫黑对象” 不能以“失误”了事
http://www.CRNTT.com   2019-04-03 14:30:55


  什么样的人可以被归为“黑社会”?湖南湘潭广场街道福利社区将失独家庭列入其中。3月26日,多张名为“扫黑除恶十类重点工作”的展板图片在网上流传,展板罗列的十类工作中,“失独家庭人员、重性精神病患者等重点监管对象”赫然在列,引发热议。展板落款为“广场街道福利社区宣”。

  “白发人送黑发人”是让人感到最痛的事情,尤其是对独生子女家庭来说,失独对这样的家庭来说更是致命一击,我们很难感受他们的这种“悲痛”,所有安慰的言语在他们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因此,我们应该给予失独家庭更多的关爱,用实际行动尽力去抚平他们的“伤痕”,对他们多一些关爱,让失独家庭凄惨的人生多一些光亮和温暖。

  然而,广场街道福利社区,在宣传扫黑除恶时,竟把失独家庭列入了“扫黑对象”,让这样的群体更多了一份“关注”。但是,笔者想说,失独家庭与扫黑除恶,本身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这样的“关注”幷不是他们想要的,也不是他们能承受得起的,如此做法只会让他们的生活更加的悲惨,对他们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的。

  当然,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政策,全力维护辖区稳定秩序,给居民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生活环境,是社区的职责所在。但是,因为失独家庭偶尔向上级表达诉求,把他们列入“扫黑”对象,着实难以理解。在笔者看来,失独家庭面临着常人难以理解的困难,不仅仅是生活上的,更是精神上的,他们偶尔向上级寻求帮助,是合情合理的,如此就把他们列入“扫黑对象”,对他们更是一种伤害。

  面对着如此有争议的事情,相关人员仅仅解释为“工作失误”,显然这是难以让人接受的。扫黑除恶是关乎民生稳定的大事,是一件极其严肃的事情,在归纳扫黑对象时,应当是慎之又慎的,不可能是草草而定,把“失独家庭”列入其中显然不是“工作失误”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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