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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缉令用“娃娃照”,仅仅是“不严谨”吗
http://www.CRNTT.com   2019-03-22 17:12:58


  3月19日下午,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公安局通过“镇雄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镇雄县公安局关于悬赏通缉百名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公告》,有媒体注意到,第24个追逃对象吉庆海生于2002年,警方使用了其儿童时的照片,一眼看上去通缉的在逃犯罪嫌疑人是个小学生。

  此外,还有几位犯罪嫌疑人的通缉令照片也是少年时期的。其中,名为“杨建学”的嫌疑人,身份证信息和对应照片差距也很大,其今年51岁,但照片却是一张少年模样的黑白照片。

  在警方的通缉令上看到疑似“小学生”照片,让人不解,更让人不适。不明情况的还以为警方真的在通缉“小学生”呢。有网友戏言,还以为是儿童丢失案呢。

  对此,镇雄警方公开致歉称,因无法找到犯罪嫌疑人外逃时及近期照片,追逃公告中便使用了他们小时候的照片,造成不良影响,对自身工作的不严谨向广大网友真诚致歉,已撤除相关照片。

  就算该地警方这样做“有情可原”,但“小学生”照片上了通缉令是事实,确实很不严肃,也容易在社会层面引起误解,给人一种“随意”之感。无论哪种情况,最终损害的都是司法的公信力。

  当地警方承认了工作存在“不严谨”,这没错,但此事仅仅是“不严谨”的问题吗?偶尔出一张少年照,说“不严谨”还可以理解,可事实上,多个犯罪嫌疑人的通缉令都用的少年照,这便有“主观懈怠和敷衍”之嫌了。

  发通缉令的目的是为了让群众认出犯罪嫌疑人,进而向警方举报,让警方及时抓获。可问题是群众凭借这样的“小学生”照片能认出来吗?对此,当地警方曾回应,犯罪嫌疑人的五官不会变,仔细看五官,看他的鼻子,眼睛、耳朵、嘴巴、眉毛。这些不会变的,欢迎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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