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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个税起征点 税改能否成为公平调节器
http://www.CRNTT.com   2011-04-28 05:59:13


 
一、减税范围广力度轻 民意博弈官意

1、审议未被表决 个税起征点之争白热化

  两会以来,有关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讨论日渐激烈。4月23日个税修正案草案初次审议未被表决,更是将这一问题推向了高潮。据悉,最新版本草案中,对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升至3000元,现行的工薪收入9级税率调至7级。有媒体报道称,人大将汇总相关意见修改草案后,进入二审阶段,甚至有可能进行第三次审议。而此次未提交审议,据传是因为起征点依然偏低。(北京《证券日报》)

  根据国务院提交的个税修正案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免征额)从目前的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但这一调整幅度公布后,不少学术界、媒体、公众纷纷指出,根据目前的通胀水平,这一幅度“明显偏低”。看来,民意与官意存在分歧。(北京《中国商报》)

  实际上,自1981年实施个税征收以来,我国广大的工薪阶层一直是个税缴纳的主体,尽管多年来社会各界对此问题的批评与质疑之声不绝于耳,但始终未能改变这一现状。资料显示,1980年中国实施个税缴纳时,城镇居民的职工平均年工资是615元,月入50多元。当时个人所得税标准在800元,这是一个典型的面向高收入者的税收,为居民月收入的16倍,那年全国个人所得税的总收入是16万元。然而,老百姓的收入逐渐追上了个税起征点,2000年中国的个人所得税达到500亿元,仅占当时GDP的0.57%。然而这一数字迅速上涨,到2001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达到995.99亿,比2000年的500亿几乎增长了100%。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共调整过两次。一次是2006年,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第二次是2008年,从1600元调整到2000元,这两个免征额都接近甚至低于当时的平均工资水平,由此个人所得税不再是80年代的贵族税收,而变成了一个针对工薪阶层普遍征收的税种。数据显示,2008年,城镇居民的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9229元,月工资2400多元,如果按照1980年个税起征点在居民月收入16倍计算,则似乎目前的个税起征点应该达到38400元。但此时个税起征点仅仅为2000元。从1980年到2008年,城镇居民收入增加了50倍,但个税起征点增幅不到3倍。(上海东方网)


2、免征额仍太低 免税范围广、受惠幅度小

  《华夏时报》记者梳理大量数据发现,尽管享受到减税的范围很广,但涉及到个人的力度仍太轻。虽然超过70%的人认为,个税起征点3000元太低,不少人认为应该提至5000元以上。但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来看,这个标准已经足以使我国大多数省份的职工免缴个税。数据显示,江苏城镇居民2010年家庭人均总收入25116元,即税前月收入2093元,处于免交个税的水平。而江苏个人收入水平在去年处于全国第六。而排名第二的北京受影响也比较大。据2010年1-9月北京市5000户城镇居民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全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为25007元,折合人均月薪2778元,也处在人均免缴税的范围。按城市来看,也仅有东莞、深圳、上海、温州、广州等少数城市达到这个标准。

  “起征点2000元的时候,纳税面约为48%,将起征点提高至3000元,纳税面就减少至12%。”北京大学税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刘隆亨表示。尽管按照官方数据粗略计算,个税缴纳人群集中在几个大城市,中小城市居民受益较多。但实际上,中小城市居民受益的幅度并不大。按照北京人均总收入2778元计算,在基数2000元的情况下,扣除应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需缴税7.91元;如果不算社保和公积金,需缴税52.8元。也就是说,按照人均总收入计算,北京人均年省钱94.92元,在没有任何社保的情况下,一年最多也只省了633.6元。收入4000元的,原本应交税175元,调整以后,需缴纳50元。山东一位受访者表示,其月收入2370元,每月交税0.96元。起征点提高后,每月能省下“两个馒头的钱”。(北京《华夏时报》)


3、口惠而实不至 个税减税方案无人喝彩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修正案通过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国家因此将减少个税收入约1270亿元。国家减少个税收入约1270亿元,这是个什么概念呢?去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总共4837.17亿元,这一调减,四分之一去掉了,调整的幅度不可谓不大。纳税人群占工薪收入者的比重将从28%降为12%,意味着全国100个打工者中,只有12个人月薪在3000元以上,其他88个人均在3000元以下。(浙江在线网)

  且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月薪3000元以上需缴税人群中,有94%将选用10%以下的税率,其中选用5%税率的比重约为70%。一次税改,100个工薪族只有12个人需要缴纳个税,而税率超过10%的才1-2个人,这样的税改不是普惠制又是什么?

  可是,如此好的减税方案却无人喝彩,人们的感觉同财税部门官员的说法完全不一样。同为官方数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21033元,即月均1752元,若按每一就业者负担1.93人计算(财政部口径),则城镇就业者人均月工资已达3381元,难道有超过8成的人达不到工薪平均数,因而无需缴纳个税?到底是统计局数据有误(人均收入没有那么高),还是财政部数据掺假(纳税人比例没有那么低)?

  问题出在12%的纳税人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按2010年统计公报,全国就业人口为77995万人,其中城镇31120万人,乡村48494人,包括农民工24223万人。如果工薪收入者指的是城镇就业人口加上农民工,那么全国工薪收入者为55343万人,12%就是6641万人,这6641万人已相当于城镇就业人口的21.34%,比例超过五分之一了。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相信纳税者已接近半数。而如果还是按2000元起征点,全国5亿多工薪收入者中,至少有1.5亿人需要纳税,占城镇就业人口的比重已达50%,上海、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可能就是80%,不是普惠制而是普税制了。(四川《金融投资报》)

  此外,财长谢旭人所谓个税调整后“国家因此将减少个税收入约1270亿元”,恐怕也是说说而已,口惠而实不至。这些年来,中国的税收除了股票印花税因股市涨跌而起落外,其他税种都是直线上升的。就如上次调高个税起征点(2008年3月),从1600元上调到2000元,当时也说国家将减收多少,结果2008年全国财政收入增长19.5%,个人所得税达2234.18亿元,照样增长16.9%,这一年还碰上百年不遇的金融危机呢。附带说一句,个税从2008年的2234亿元,增至2010年的4837.17亿元,两年增长1倍多,普通工薪阶层有没有感到,两年收入增长1倍多呢?如今,刚刚出笼的今年一季度个税已达2038.46亿元(这个数字已接近2008年全年缴纳的个税),增幅高达37%,而一季度城镇居民收入不过增长7.1%。(湖北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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