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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法实施20年 报告盘点执行情况
http://www.CRNTT.com   2019-10-24 11:47:09


  中评社北京10月24日电/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是高等教育的重要使命。总体上讲,高等教育法基本得到有效实施,大多数法律条款得到落实,实现了立法目的。但还存在一些实施不到位、落实不彻底的问题。

  高等教育法实施20周年之际,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于今年6月至9月开展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这也是该法颁布以来首次开展执法检查。

  10月21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高等教育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总体上讲,高等教育法基本得到有效实施,大多数法律条款得到落实,实现了立法目的。”王晨在报告中表示,检查组同时发现,高等教育法还存在一些实施不到位、落实不彻底的问题。

  区域布局结构进一步调整

  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2663所,是1998年的2.6倍;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3833万人,是1998年的4.5倍;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48.1%,是1998年的4.9倍。我国已建成世界最大规模的高等教育体系。

  为全面了解法律贯彻实施情况,本次执法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在实地检查4省(区)的同时,还委托10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自查,请教育部组织31个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自查,全部提交自查报告,实现了“双自查、全覆盖”。

  报告总结,高等教育区域布局结构进一步调整,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法律实施以来,全国新设本专科学校60%以上分布在中西部,东中西部高校数量和常住人口比例已经基本持平。新设院校向非省会城市布点,绝大多数地级市设有普通高校。

  数据显示,高校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得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三大奖通用项目占全国总项数的82.6%,产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占全国的80%,在凝聚态物理、超级计算机、量子通信等领域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137所“双一流”建设高校承担了63%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69%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73%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高校科研创新存在短板

  王晨同时表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法律实施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之一,是高校科研创新存在短板。

  法律第25条、第31条、第35条规定,高等学校具有科学研究的功能。

  检查发现,高校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主动作为还不够,科技创新能力特别是原始创新能力还不强,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体系、话语体系、学术体系建设水平总体不高。基础科学研究和前沿重大问题研究上有“高原”、缺“高峰”,高质量标志性成果产出低;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制机制不健全,各方动力不足,供求关系脱节,重产出轻转化的问题仍然突出;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未充分调动,对奖励措施和收益分配等激励政策普遍存在顾虑。

  “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基础研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学科布局的综合性和交叉性不够,高校科研力量缺乏有组织的协同攻关,科研评价体系不合理。”王晨说,评估报告指出,科技创新制度环境还不够完善,科研经费等资源配置的激烈竞争性容易使科研工作者屈从“项目导向”,需进一步完善高校基础研究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机制。

  服务支撑能力还不够强

  检查发现,一些高校办学定位不科学,学科专业特色不鲜明,人才培养的层次类型不合理,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不紧密。

  报告提到,高校面向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需求的高质量成果不多,能有效转化的更少。经济社会发展最为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十分紧缺,人才供给和市场需求“对不上”,高等教育“产能过剩”的隐忧不容忽视。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人才培养不足,全科医生、幼儿教师、家庭护理等民生急需专业人才相对匮乏。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一些高校的办学思路还没有真正转到服务国家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上来,对社会需求把握不精准,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的联动机制还未完全建立。”王晨说。

  检查同时发现,高校同质化现象依然突出,一些高校学科专业设置雷同、重复,跟风设置门槛低、投入少的热门专业。中西部地区国家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数量较少,“双一流”建设滞后,在办学水平和质量上与东部发达地区存在较大差距;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老工业基地、民族地区高校经费投入不足,发展相对滞后。

  报告认为,出现这些问题,有认识偏差、利益导向的原因,也与政府部门缺乏分类评价引导有关。

  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是高等教育的重要使命。”王晨在报告中建议,推进高等教育布局调整,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推动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

  报告认为,应研究制定高等学校分类设置标准和办法,建立不同类型高等学校的经费投入、人事管理、质量评估、监测评价等制度,引导高校科学定位、差异化发展,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格局。同时,面向未来,超前布局一批前沿性和引领性学科专业,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支柱产业紧缺人才培养。树立高校科研战略思维,强化前瞻性基础研究,注重颠覆性技术引领,改革高校科研评价激励制度,激发高校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加快实现原创成果重大突破。

  “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报告同时提到,要深化高校教师管理制度改革,探索试行高校分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改革教师考核评聘机制,建立健全教师分类管理、分类评价体系,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顽瘴痼疾,引导教师潜心教书、安心育人。

  王晨同时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法律中的一些规定已经与实际不相适应,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适时修改高等教育法。

  (来源: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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