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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诉江南《此间的少年》侵权
http://www.CRNTT.com   2016-10-25 11:04:58


  中评社北京10月25日电/名词解释

  同人小说,指的是利用原有的漫画、动画、小说、影视作品中的人物角色、故事情节或背景设定等元素进行的二次创作小说。近年来,伴随体育人物、娱乐人物、政治人物等社会人物的高密集度曝光,真人同人小说也逐渐兴起。

  畅销书作家江南意外惹上官司了!15年前,他凭借一部同人小说《此间的少年》成名,渐渐在文学影视圈混得风生水起。孰料,武侠小说宗师金庸近日将一纸状书递交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将江南及北京联合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州购书中心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起诉后者侵犯其著作权。《此间的少年》涉嫌侵权,消息一出,引起业界极大关注,同人小说的尴尬处境也被推到了前台。

  金庸诉状

  停止发行小说,索赔500万元

  按照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发出的公告,金庸在诉状中,要求四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其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停止复制、发行小说《此间的少年》,封存并销毁库存图书。诉状还要求被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此外,四被告还要共同赔偿原告为维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20万元等。该案将于2017年2月16日开庭审理。

  这边,金庸将一纸诉状递交给法院,如同他在多年前曾谈到过的,“文学一定要原创,有些网民拿我小说的人物去发展自己的小说,是完全不可以的。你是小孩子,我不来理你,要真理你的话,你已经犯法了。在香港用我小说人物的名字是要付钱的。”金庸还曾提到,周星驰在电影《功夫》中用了他塑造的杨过、小龙女、郭靖、黄蓉这些人物,每用一次就要付1万元钱。看来,这一回金大侠是对多年前言论的兑现,他要与同人小说作者和出版方较真儿了。

  那边,《此间的少年》依然卖得红火。昨天,进入亚马逊中国、京东商城、当当网等,该书仍在销售。该书十周年纪念版于2011年出版,在京东商城至今还位于青春文学畅销榜的第37位。华策影业也曾对外公布消息,《此间的少年》将改编成电影。

  此外,不得不说的是,金大侠这些年来不断打破沉默,积极替自己维权。2014年,他就曾联合国内获得授权的两家游戏厂商搜狐畅游和完美世界进行维权,《大掌门》《金庸群侠传》《金庸小说》等多款游戏被起诉并且要求赔偿,有些游戏则大幅度修改游戏设定以避开相关版权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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