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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打工”与“雇佣”折射香港社会病态
http://www.CRNTT.com   2019-09-12 11:05:09


 
  乱港派卑鄙无耻
 
  如果说“打工仔”丧尽天良,在幕后派钱的“雇主”更是卑鄙无耻!
 
  其一,雇人搞事,尽毁他人前程。为什么香港最近三个月乱象不止?反中乱港势力显然是经过精心策划的,藉暑假这个“窗口期”煽动学生上街,一手以“文宣攻势”给学生“洗脑”,一手派钱雇佣“勇武之士”。学生轻信盲从,家长疏于管教,正好被反中乱港势力利用。许多青年学生并不明白这样做的后果,还为一些人夸赞他们“义士”而沾沾自喜,岂不知今天的放纵将给今后带来诸多不利。30多名袭击立法会大楼的暴徒逃至台湾,虽可躲过一时,但事情并没就此了结,可以预言,这只是他们悲剧人生的开始!乱港派雇佣别人家的孩子当“政治燃料”,黎智英、李柱铭、陈方安生、余若薇、毛孟静、梁家杰等乱港“大佬”们却无一把自己的儿子、孙子送上街头,可见其用心之险恶!
 
  其二,假造民意,释放虚假信息。乱港势力雇人游行、雇人施暴,无非是为了壮大声势,令国际社会看到香港“民意滔滔”,请各国政客关注和干涉香港,向特区政府和中央政府施压。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汉奸黎”、“汉奸李”等人多次跑到美国,为“新八国联军”充当“带路党”。他们恬不知耻地卖国乱港,令人不齿!而那些被雇佣的“打工者”则充当了汉奸的帮凶。
 
  当恐怖主义在中亚、中东泛滥之时,就听说一些暴徒是被高价雇佣的,没想到这样的事情也出现在香港,反中乱港势力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毫无人性可言,这是要把香港引向恐怖主义的泥潭!
 
  香港距“公民社会”还很远
 
  在香港,尽管某些人整天把“公民社会”“公民意识”等词汇挂在嘴边,但香港并不是一个可以让人称赞的“公民社会”。雇人游行、雇人施暴,这样的事情能在香港出现不是偶然的,说明香港与“公民社会”的距离还很远!
 
  何谓“公民社会”?首要一条,每位公民要明白自己是哪个国家的公民。绝大多数香港居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这已透过基本法得到法律确认。但在香港,确实有一些人缺乏这个“身份意识”,认为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就是雇员与老板的关系,这是一天大谬误!雇员不高兴了可以“炒老板鱿鱼”,作为公民难道可以随随便便“炒”国家的“鱿鱼”吗?“身份意识”的缺失并非个别,比如上个月发生多起侮辱国旗国徽的事件,其性质非常严重,许多市民愤怒谴责,却也有人对此轻描淡写,不以为然。
 
  何谓“公民社会”?关键一条,每位公民都要有责任担当。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香港也是全体香港人的家园。如果香港沉沦了,对国家是一个重大损失,对于港人更是灭顶之灾!然而,当暴徒肆虐、暴力升级,某些人不敢站出来旗帜鲜明地反暴力,即使公开表态也模棱两可,这还有什么“公民责任”可言?
 
  在游行队伍中“打工”,在施暴现场“打工”,这样的丑剧应早点收场了!秋天已经到了,“秋后的蚂蚱,蹦不了几天!”
 
  作者:屠海鸣  为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
 
  来源: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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