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指出的是,任何法律规范的落地生根,都不可能自动应声而落,还需要强有力的执行为后盾。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法律的生命也在于执行,对于鼓励不文明乘客通过参加志愿服务来修复信用而言,只有将纸上的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才能让其面对失信惩戒既心存敬畏,又对用参加轨道交通志愿服务来修复信用充满期望。否则,再严厉的失信惩戒都会陷入“老虎虽威猛,奈何缺了牙”的尴尬,再可期的激励措施只是“叫好不叫座”。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实施首日,仍有极个别乘客在地铁内进食现象的出现,即给执法部门提出了如何让信用修复更有执行力的考验。
值得期待的是,北京市的《实施意见》对失信乘客参加轨道交通志愿服务修复信用作出了具体细致规定,幷对拒绝修复信用的失信乘客作出了强制执行规定。当务之急,面对《守则》实施首日出现的极个别乘客在地铁内进食这一有违诚信的行为,执法部门应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勇气,严格将失信乘客参加轨道交通志愿服务修复信用的规定落到实处。
只有打好失信惩戒地铁不文明乘坐行为的“第一炮”,才能对不文明乘坐地铁行为产生警醒惩戒效应,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两者才能相辅相成相得益彰,释放守望地铁乘车文明的最大诚信正能量。(来源:北京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