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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启动“金种子”人才储备工程
http://www.CRNTT.com   2019-02-17 14:46:11


  中评社北京2月17日电/近日,青岛出台引才新政,将从国内“双一流建设大学”和国外大学遴选一批优秀在校学生,与企业建立人才信用合同,学生毕业后按合同约定来青就业,用人单位给予一定学费、生活及实习补助。据了解,该举措系国内首创。

  这项新政被称为“金种子”人才储备工程。根据《青岛市“金种子”人才储备工程实施细则(试行)》,此举旨在围绕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领域发展需要,以人才储备方式集聚一批助推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的高素质人才。

  依据规定,“金种子”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国内“双一流建设大学”全日制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不含独立学院学生及定向、委培生),或从国内“双一流建设大学”毕业后在国(境)外大学就读的研究生层次留学生;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取得在读层次学历后直接就业不再继续攻读下一层次学历。

  用人企业将负责“金种子”人才的选拔、信用合同的约定和对人才补贴资金的兑现。企业根据发展需要,与“双一流建设大学”和国外大学对接发布需求,通过筛选、面试、公示等流程,拟定本单位“金种子”人才名单,并与“金种子”人才签订信用合同。信用合同文本由企业和“金种子”人才协商后确定,应包括资金补助的时间、方式、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

  企业对引进的“金种子”人才将给予学费补助、生活补助和实习补助。其中,学费补助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对入选“金种子”人才储备工程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企业每年给予一定额度的生活补助。其中,“双一流建设大学”在校研究生,按企业认定的学生所获奖学金额度给予生活补助,补助比例不低于50%,最高不超过5万元;国外留学研究生,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助。

  文件规定,接收“金种子”人才的企业可享一定优惠:其发放的学费补助和生活补助,由财政部门给予企业50%补贴;财政部门每月按照当地上一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50%给予实习单位补贴,实习补助不足社会职工平均工资50%的,据实发放;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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