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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韩若通过 政务官也将在一周内下台
http://www.CRNTT.com   2020-06-05 00:01:48


在高雄执业的律师洪条根。(中评社 蒋继平摄)
  中评社高雄6月5日电(记者 蒋继平)罢韩投票6月6日举行,罢免案若通过,选委会在投票完毕7日内公告结果后,中国国民党高雄市长韩国瑜最晚会在6月13日解职,3个月内办理补选,也就是9月中旬前会进行市长补选。唯一的变数就是韩国瑜若提起“罢免案无效之诉”,外界讨论可藉此拖延补选时间,但也有法律学者及执业律师则认为不受影响,补选和诉讼可以同时各自进行,补选仍会如期登场。因此假若罢韩通过,看来还有一场司法好戏上场。

  中国国民党高雄市长韩国瑜罢免案投票将在6月6日举行,高雄市选委会最终公告确认罢韩投票选举人数229万9981人,依选罢法规定,罢免门槛为同意票需多于不同意票,且同意票数须达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的四分之一以上,即57万4996票。

  值得注意的是,若通过罢免,韩国瑜所任命的局处首长也需要随同离职,由“行政院”派人代理,高雄市长补选最慢会在9月中旬进行,这对 高雄市影响将非常大。

  根据《选罢法》第118条规定,被罢免人可在罢免投票结果公告15日内提起“罢免无效之诉”。第124条规定,罢免投票结果公告30日内,向法院提起“罢免案通过或否决无效之诉”。另外在第91条则提到,经提起罢免诉讼者,在诉讼程序终结前,不予补选。

  若韩国瑜接受投票结果,那就会启动补选程序,三个月内就会进行市长补选。但若韩国瑜不接受投票结果,就可以依照《选罢法》规定,在15天内提出“罢免无效之诉”或在30天内“罢免案通过或否决无效之诉”,若诉讼成功就会继续担任市长,且任期内不能再被提出罢免。

  若诉讼失败,则会进行补选,但地方制度法有“市长任期不到2年依法不补选”的规定,所以2020年12月25日之后,就不再补选直接由官派代理市长做到2022年任期结束。此外,根据《选罢法》规定,罢免案通过者,被罢免人自解除职务之日起,4年内不得为同一公职人员候选人,代表2022年不得参选高雄市长。

  假若罢免案一旦通过,假若韩阵营提罢免无效之诉,是否会影响预估在9月登场的高雄市长补选时程?不少评论及媒体认为有这个可能性,可以换取时间拖延市长补选的时程,但是也有不少法界人士对此保持不同的见解,认为诉讼和补选会各自进行。

  高雄大学法学院院长廖义铭日前接受风传媒访问时指出,罢免无效之诉提出效力端看法院判决,若提出的一方有附带提出停止补选的诉求,法院又尽速判决赢了,补选确实有可能延后。但他个人认为,以台湾法院判决来说,除非有成文法规写道,被罢免者可提什么的诉讼、在什么审判后才能办理补选,否则一般的行政法院法官对于此争议,比较不会自创法理,或以其它法律释用。因此,廖义铭认为,若罢免成功,市长补选应会继续照3个月内的时程举行。

  在高雄执业的律师洪条根接受中评社访问表示,他认为若罢免成功,补选应会在原时程内办理,也就是诉讼和补选各自进行,而且诉讼成功机率也低,就算提出假处分,也就是在官司没有落幕之前先停止补选,因为也不知道官司何时会结束,干脆让补选不要进行,但是法院怎么会准?这样一来岂不是天下大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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