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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案出庭 管中闵:蔡英文任公职也写社论
http://www.CRNTT.com   2019-08-19 18:43:30


管中闵。(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8月19日电/台湾大学校长管中闵违法兼职遭弹劾案,公务员惩戒委员会今日第二度公开审理。根据台媒报道,管中闵这次在庭上引用媒体人陈朝平的文章:“上自当今‘总统’,下自‘部会’首长,这些人当年无论在教职、公职,都曾被邀稿撰写社论。”所以他哪有什么兼职的问题。他也再次强调,“监察院”的弹劾违法滥权,根本就是政治迫害。

  台大校长管中闵被控涉违法兼职案,公务员惩戒委员会今天辩论终结,订9月2日宣判。

  根据“监察院”弹劾的资料,认为管中闵在2012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3日担任“行政院政务委员”、“经建会”与“国发会主委”期间,多次在壹周刊上发表有偿的社论文章,每年获取约65万元稿费。“监察院”认定他违法兼职,所以在今年1月15日通过弹劾,送公惩会审理。公惩会也决定本案将公开审理,7月初首度召开准备程序庭,本次为审理庭。

  管中闵案是公惩会首次主动公开审理的案件,今天开庭由管中闵律师团与“监察院”代表就6项法律争点进行辩论攻防,包括“铨叙部”对于公务员兼差的行政规则有何拘束力,有无违反“宪法”保障的公务员言论自由等,以厘清管中闵是否涉违反公务人员服务法等规定。

  管中闵说,他只是口头被邀稿,双方并没有签约,没有兼职可言,被邀稿的人并非他一人,他可以决定是否撰稿,对方收稿也自行决定是否刊出,“监察院”至今提不出哪些社论是他写的,“宪法”保障言论自由,但“监察院”却是“深文周纳”与“罗织构陷”来入他于罪。

  管中闵在庭外接受媒体联访时则表示,过去外界从来没有人认为受媒体邀请投稿是“职”,竟然不是“职”,怎么会有“兼职”可言,所以他没有违法。

  管中闵说,“监察院”隐匿对他有利的证词来“入罪”,“监察院”凭什么查他20年的个人所得资料,又凭什么泄密给媒体,“监察院”的行为就是政治迫害,弹劾根本不该成立,他只是一个读书人,在政治迫害下,没有还手之力,希望司法还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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