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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权:民进党为何急于排审“中共代理人法”
http://www.CRNTT.com   2019-11-01 09:44:15


 
  其三、转移视线。最近蔡政府和民进党在系列议题上操作错误,引发反感。尤其是在陈同佳问题上,“魔鬼论”不但是暴露了律师的无知,而且还自打耳光,这可能会导致民进党失分。因而就意图以强势推出“中共代理人法”,来转移视线,并尽快摆脱陈同佳的舆论场域。虽然陈同佳案与“中共代理人”并不等于是同一回事,但在宏观上还是可以挂连的。因而就意图以“中共代理人法”,来掩护自己,从陈同佳的舆论场域中跳脱出来。

  民进党推出“中共代理人法案”,大搞“绿色恐怖”,实质上等于是否定自己。实际上,当年民进党的前身“党外”,就是以反对国民党政权大搞“白色恐怖”起家,并进行争人权、争民主、反独裁的斗争,民进党还发起废除“刑法一百条”等的政治活动。现在民进党却要复辟“刑法一百条”,其实就是对自己的否定及反动。

  而且,在实务上,也存在着破坏法治的疑虑。草案所指的“危害“国家安全”、“国家利益”、“社会安定”、“政治宣传”等,均属“不确定法律概念”,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和“无罪推定原则”,更有侵害言论、讲学、集会等自由的违宪之虞。

  因此,连美国和澳洲也对此有所质疑。民进党主席卓荣泰七月间访美时,美方两党智库学者,就曾向民进党建议不需要另立“代理人法”。实际上,美国的《外国代理人法》,虽然矛头是指向中国,但也不敢如此明目张胆,从标题到内容都是明指“中共”。

  正因为如此,可能会有不少民进党人也将会“中招”,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脚。蔡英文本人在“陆委会主委”期间,就主导开通“小三通”;在“行政院”副院长期间,主张开放八寸晶圆及金融到大陆投资,在续发会上与台联党“立委”赖幸媛针锋相对。这些行为,都可以“对号入座”地成为“中共代理人”。如法案享有溯及力,蔡英文也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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