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 
大公报:国安法须有强大威慑力
http://www.CRNTT.com   2020-06-30 13:27:39


  中评社香港6月30日电/大公报今日刊登资深评论员陈光南的评论说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审议港区国安法草案。香港反对派纷纷表态反对“港独”、自称“爱国”,有人更加表示会停止“反中乱港”活动云云。这充分说明港区国安法针对四类犯罪击中要害。这些保障国家安全的措施,能够真正做到有针对性、有执行力,准确地惩罚罪犯。这也说明反对派改变策略,决定暂避风头,等待时机卷土重来,并且准备利用普通法条文、习惯法,以及法官判词,去限制港区国安法,使之变成“无牙老虎”。

  港区国安法一旦通过,就很可能在7月1日刊宪生效。作贼心虚者,最害怕的就是该法设有追溯期,极少数案件会移交中央处理。这两种情况极少会执行,但是,如果“反中乱港”分子在7月1日后仍不收手,警方便会就他们涉嫌干犯国安法展开调查,其间必然会将发现他们在国安法实施前已有的罪证。

  因此,煽动黑暴、勾结外国势力的反对派大佬,无一不感到恐惧和沮丧,李柱铭和陈方安生更分别与“港独”分子割席和“退隐”。媒体报道有反对派头面人物、幕后黑手纷纷计划逃亡,而“港独”分子陈家驹更是弃保潜逃到欧洲。

  公民党主席梁家杰和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指,港区国安法的用词和写法,与内地国安法有雷同之处,并且深表戒惧。梁家杰说人大常委会立法,可以说是“万能之神”,对于四类犯罪的控告,一定会入罪,难以辩解。张达明说,要留意港区国安法的定义,是否与内地国家安全法一样,内地2017年就国家安全法提出实施细则,订明敌对组织的定义。他担心如果港区国安法沿用有关方式来判定敌对或恐怖组织,法庭就无权过问,审理空间有限。

  有反对派大佬早前忽然公开表态,后悔没有早日完成基本法第23条本地立法,如果23条已立,人大常委会就毋须制定港区国安法;亦有个别建制派人物认为,要对驻港国安公署、香港警方维护国安部门的职能加以限制云云。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