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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在月球搞先占先得,荒唐
http://www.CRNTT.com   2020-05-11 11:47:23


  中评社北京5月11日电/张宝鑫:在月球搞先占先得,荒唐

  来源:环球时报  作者:张宝鑫(中国航空工业影像中心策划总监)

  5月8日,长征五号B运载火箭首飞搭载的我国新一代载人飞船试验船返回舱,经过约67个小时的在轨飞行,安全返回东风着陆场。在国人还沉浸于中国航天再次成功的兴奋之中时,美国政府正着手抛出一份“改良”版的月球矿产开发协定——“阿尔忒弥斯协定”(Artemis Accords)。这个协定会给月球探索带来什么影响?

  通过分析这份“阿尔忒弥斯协定”可以发现,最核心的内容是美国政府计划与加拿大、日本、欧洲国家、阿联酋等在月球矿产开发方面有“类似兴趣”的国家进行正式谈判,该协定会提供一个国际法框架,以确定企业对其开采的月球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同时,将在未来的月球基地周围确立安全区,以阻止其他的竞争国家、公司的破坏干扰行为。同时,美国将俄罗斯和中国等国家排除在这一框架之外。

  众所周知,随着人类宇宙活动的扩大,需要耗费大量的经济资源和能源。目前,建立永久性外星基地已成为人类文明向地外空间扩展的主要方向。而建立月球表面基地和月球表面工厂,作为人类向宇宙飞跃的基地,则被提到了举足轻重的位置。虽然人类相对而言更钟情于与地球环境最为相近的火星,但以现有的科学水平,距离开发和利用火星还非常遥远。

  此外,在全球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如何解决未来能源短缺和能源引发的气候问题,已成为人类共同的课题。而月球表面存在可解决这些问题的清洁能源——氦-3约100万吨。以目前的能源消费速度,全世界一年的发电量只需要100吨的氦-3就能完成。如果把氦-3作为可控核聚变能源燃料,它将有可能成为解决今后地球人类长期能源发展需求的重要原料。正因为此,才使得近年来月球探索再次升温。

  但是,在月球资源开发和利用的问题上全球必须坚持几个原则:首先,关于月球开发的法律规范,目前突出体现在《外空条约》和《月球协定》中。而《外空条约》直接明确了月球的所有权归地球人全体共有。根据此条约,月球是全体人类共有的财产,任何国家、组织或个人都不能划分势力范围或宣示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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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政府着手推出的月球矿产开发协定,绕开了联合国这一框架,带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了《外空条约》的规定。因此,这种所谓的“国际协定”给未来的月球开发带来极大隐患,很可能造成国际上新的争端甚至是冲突。月球不适用“国家先占权”,美国不能依据先行占据而主张月球所有权。

  其次,如果一国或几国肆意开采月球资源,必定会造成月球的污染,目前看这种污染与地球不同,具有不可逆性。《月球协定》第7条规定了任何国家都必须防止月球上出现污染,不论这种污染是月球环境导致的,还是外带物质引起的。如此严格的规定,一方面是由于地球资源目前仍足够使用相当长一段时间,没有必要对月球进行非理性开发;另一方面,对月球的保护高于利用的价值在于,保障未来其他国家有能力开采月球资源的公平性。

  再次,从1967年《外空条约》、1968年《营救协定》、1972年《责任公约》、1975年《登记公约》到1979年《月球协定》,人类通过多年的摸索,才让外太空不再具有军事和殖民色彩。我们必须认识到,只有集全球之力共同走向太空,才是探索宇宙、开发宇宙的正确之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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