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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战略竞争时代现代国际秩序向何处去
http://www.CRNTT.com   2021-07-25 00:13:47


近年来,中国崛起势头越来越强劲,这一态势根本改观了美国政治精英对现代国际秩序未来可能走向的判断。
  中评社╱题:中美战略竞争时代现代国际秩序向何处去——一种中国道路竞争力视角 作者:姚选民(长沙);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北京中宣文化研究院研究员、博士后,复旦大学政治学博士

  【摘要】在“文化人格”的潜在支配下,中美两个世界大国各自进行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外交等基本方面内容建设,从国家战略竞争角度的分析表明,中国在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外交建设方面的客观效果优于美国,在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方面的未来走势亦好于美国。从“文化人格”理论分析框架的角度来看,在现代国际秩序的中美战略竞争时代,中国道路具有高度国际政治竞争力,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继美国之后引领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形成以来之现代国际秩序未来走向的态势,将愈发明显。

  近年来,中国崛起势头越来越强劲,这一态势根本改观了美国政治精英对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形成以来之现代国际秩序未来可能走向的判断,中美战略竞争被郑重提上议事日程。一者奥巴马伊始的“亚太再平衡”战略展开了对中国崛起的战略扼制;另者特朗普伊始的“美国优先”战略掀起“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反全球化逆流,展开了对中国崛起的战术扼制。与此同时,中共十九大报告因其大格局而显大气象,新时代中国道路愈益清晰。十九大郑重提出新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该思想“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包括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目标、总任务、总体布局、战略布局和发展方向、发展方式、发展动力、战略步骤、外部条件、政治保证等基本问题”①。这意味着,作为当今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两个大国,中美缘于其发展路向之性质显着不同,相互间的国家战略竞争将根本影响现代国际秩序未来走向。

  一、拿什么工具来解读现代国际秩序走向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形成以来,现代国际秩序发展遭遇两次拐点,它们都可能将西方主导的现代国际秩序引向极为不同的发展路向。第一次拐点是美苏战略竞争时期,苏联倡导走共产主义道路,若其胜出,则会将现代国际秩序引向社会主义发展路向。第二次拐点是当前中美战略竞争期,中国推动构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式”国际秩序与美国倡导的“美国优先式”国际秩序极为不同。

  缘于世界政治版图的当前格局即中美战略竞争这一客观事实,笔者拟从能引领现代以来国际秩序走向之世界大国的最直观核心特征,亦即国家民族之文化人格的角度建构理论分析框架,来审视这些战略竞争者的兴衰沉浮。基于对古今中外历史的整体反观,每个国家民族的文化人格决定着其前途命运,对所面对之重要问题进行处理的“技艺”决定着最终成败。国家民族若能实质凸显其文化人格之优长且能弥补其文化人格的弱点,因应国内国际环境重要变化,那么,这些国家民族就会兴盛崛起,反之则会出现没落衰败。

  放眼当今世界政治格局,反观现代以来世界历史,今天世界上大国民族的文化人格主要有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信念型文化人格,另一种是伦理型文化人格。

  1.信念型文化人格。信念型文化人格源生于特定宗教历史文化传统,如基督宗教、伊斯兰教、印度教历史文化传统等。在特定宗教历史文化传统中,置于其间的人民共享着特定的理想人格,该理想人格一般是他们所信仰的神,如上帝、真主、罗摩等。以基督宗教历史文化传统为例,不论日常生活,还是政治活动中,人们以上帝的“旨意”即《圣经》教义行事,一切言行以上帝的言行为标准。这种有着悠久历史、覆盖广大人群的生活方式拥有独立的文化再生产能力,人们会不自觉地尽可能去模仿“上帝”这种理想人格。具有其他宗教(如伊斯兰教、印度教等)历史文化传统的国家民族,其社会成员的言行方式亦遵循着跟基督宗教相类似的信仰文化逻辑。

  缘于人类文明自然演进,特别是西方文明的全球扩展,世界主要宗教如基督宗教、伊斯兰教、印度教等,为适应时代变迁,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因应性变化,但处于特定宗教历史文化传统中的国家民族仍秉承着其特定的教义思维。以基督宗教历史文化传统为例,受宗教改革运动即宗教“复古”运动之深刻影响,现时代基督宗教世界中人们在形式上不像其先辈对上帝那般“虔诚”,但在现实生活中缘于历史文化连续性之无形影响依然会无意识受“上帝”这一理想人格引导。上帝所喜好的,他们天然喜好;上帝说不信耶和华信“偶像”、屡劝不改的是“敌人”,他们就会积极消灭他们,“灭他们的国”。

  受基督宗教历史文化传统思维的影响,在国家民族内部,人们容易成群接受信念的传播,容易产生不同群体间的大规模冲突对立情绪,容易产生“敌人”或“阶级”群体。在国际社会层面,具有该文化传统的国家民族(如具有新教历史文化传统的美国)在对待异质性文明类型的国家民族(如伊斯兰教历史文化传统国家)时,就总想引导、改造他们,让他们变得跟自己一致。处于其他宗教历史文化传统(如伊斯兰教、印度教等)中的国家民族,亦受类似于西方宗教改革运动之“世俗化”运动影响,但在行事方式上跟具有基督宗教历史文化传统的国家民族一样,遵循着各自相类似的文化人格逻辑。

  基督宗教、伊斯兰教、印度教等宗教历史文化传统都拥有各自的信念型文化人格,但这并不意味着遵循特定文化人格的国家民族完全一样。不仅如此,甚至同一宗教历史文化传统内部不同主要流派的信念型文化人格亦存在不小的气质差异。以基督宗教历史文化传统为例,天主教、新教和东正教流派之国家民族虽都拥有基督宗教意义上的信念型文化人格,但她们间的信念型文化人格在内涵上仍存在不小差异,其原因在于他们对上帝言行的理解不同、取悦上帝的方式亦存在较大差异等。

  天主教历史文化传统信念型文化人格,缘于其所生成的社会发展程度较高、信仰上帝之宗教“守旧”力量与宗教“复古”(改革)力量之间较为平衡等因素,拥有该种文化人格之国家民族(如法国、德国等)对上帝之虔诚信仰的“滑坡”得到一定程度矫正。受这种“复古”以后之现代宗教文化影响,在国内层面仍具有相当程度之奠基于宗教文化的社会凝聚力,在国际社会层面上则袛具有一定程度的对外干涉偏好。新教历史文化传统信念型文化人格,缘于其所生成之社会发展程度高、信仰上帝的宗教“复古”(改革)力量占居优势地位等因素,拥有该种文化人格之国家民族(如英国、美国等)对上帝之虔诚信仰的“滑坡”得到较大程度矫正,且内在迸发出虔诚信仰之活力。受这种“复古”以后之现代宗教文化影响,在国内层面具有相当程度之奠基于宗教文化的社会凝聚力,在国际社会层面上则具有较强的对外干涉扩张偏好。东正教历史文化传统信念型文化人格,缘于其所生成之社会发展程度相对滞后、信仰上帝的宗教“守旧”力量占居优势地位等因素,拥有该种文化人格的国家民族(如十月革命以前的俄罗斯等)对上帝之虔诚信仰的“滑坡”得到较小程度矫治,受这种“复古”以后之现代宗教文化影响,在国内层面具有较低程度之奠基于宗教文化的社会凝聚力,在国际社会层面上则具有奠基于宗教文化的对外干涉扩张偏好,但常常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2.伦理型文化人格。伦理型文化人格形成于伦理政治文化环境,主要存在于中华文化圈中国家民族,如中国、日本等。在伦理政治文化环境中,宗教文化始终不占社会主导地位,不是置于其间之国家民族中主体人群的思维和思想方式。伦理政治文化环境,一者,形成于自然的社会生活。在中华大地上,人类的自然繁衍形成家庭、家族或氏族,家族或氏族之间的斗争形成部落,部落之间的斗争形成政权或国家。另一方面,为规范这种社会政治生活,中华大地上的政治生活经验被统治阶层特别是知识人群体有意识理论化了,其中如形成了影响深远的儒家学说,这种学说作为官方意识形态,持续规训华夏儿女几千年。主要在这两方面情况交互作用下,生成了中华文化传统伦理型文化人格。

  从生成历史看,伦理型文化人格最看重“家”的价值。其中“家”主要有两重含义,第一重为主导性含义,是指“家庭”“家族”,第二重为辅助性含义,是指“国家”。这种社会价值结构蕴含着两层文化传统思维方式。

  就前者言,“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人生实存于各种关系之上,而家人父子乃其天然基本关系”②,“家庭”“家族”具有第一位价值。同时缘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之小农经济社会生活方式所生发的同理心,伊始形成了“家-国”“家-天下”的伦理政治观,对化外之“民”“国”,亦以此种视角观之,如华夷体系、天下体系等。在能够捍卫自己家庭或家族基本利益的情况下,人们亦有道德义务去捍卫其所置于其间之国家民族的利益,而国家民族亦有道德义务去捍卫其所置于其间之人类共同体的共同利益。

  就后者言,缘于几千年的政治生活实践,特别是近代中国被强行纳入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形成以来之现代国际秩序这一“刻骨铭心”受挫经历,中国民族亦自觉,即便“家庭”“家族”具有第一位价值,但无国家之有效捍卫,这种第一位价值也是空的,“覆巢之下,焉有完卵”。此后在社会上逐渐形成了明确强调“国”居于“家”之上的“国家”伦理政治观,对其所处的大环境或国际环境亦生成了“大格局”意识,如天下意识、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等。不论做不做得到,在整个社会层面上,中华文化传统还是会积极倡导“国”之价值不能逊于“家庭”“家族”价值的“国家”观念;在国际社会层面上,则是努力倡导人类共同价值不能逊于国家民族价值的共同体观念。

  不论是居主导地位的“家-国”伦理政治观,还是处辅助地位的“国家”伦理政治观,中华文化传统伦理型文化人格习惯看重现实切身利益,不太看重虚无飘渺的利益,特别是在自己力量有限的情况下。在国内层面,社会成员善于向内发力,却不擅长团结合作。在国际社会层面,习惯专注个体利益或自己“本分”,国家民族显得“不够团结”,不仅没有对外扩张意念,而且习惯于“和合”状态及提防其他国家民族的侵犯。在能有力捍卫自己正当利益的前提下,也乐于力所能及兼顾其他国家民族正当利益,以及其所置于其间之国际社会的人类共同利益。而当受到集体威胁、个体或家庭核心利益面临“灭顶之灾”时,人们不拒绝接受更多责任,想方设法摆脱“集体困境”,迸发出那些拥有信念型文化人格之国家民族难以想象的强大国家民族向心力。

  二、解读现代国际秩序走向工具的有效性

  基督宗教政治版图上主要流派政治版图之政治秩序间的国际政治竞争,特别是“美苏争霸”国家战略竞争事件,是检视文化人格理论分析框架科学性之绝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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