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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热议:代表委员聚焦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http://www.CRNTT.com   2020-05-25 00:17:25


 

  “针对疫情原因导致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有条件给予展期、续贷,不抽贷、不断贷;适当降低新增贷款或融资成本。”林龙安建议,要有条件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扶持政策,适当下浮贷款利率。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上海微创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常兆华则提出,在复工复产关键时期,政府部门应停止对民营企业作经济性处罚或收取违约金。

  常兆华说,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各类支持政策,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对缓解民营企业的生存压力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对于因疫情不能按期竣工的建设项目等,企业仍面临来自地方政府部门的违约金、滞纳金、罚款、上黑名单等处罚措施,给日常运营带来巨大负担。

  因此,常兆华建议:第一,对于研发制造型民营企业,如有正在扩大生产规模的建设项目,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竣工投产的,建议地方政府取消对企业因此产生的各种违约金、滞纳金、罚款、上黑名单等处罚措施。第二,地方政府对企业的各种待建、在建项目采取“一企一策”,安排专人实地了解企业情况和困难,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需求同意调整方案,分期建设或适当延长竣工期限,并免于后续处罚。第三,对于企业因为各种原因造成违反地方性法规或政策的,应深入分析并根据原因区别对待,非企业故意或恶意行为的应尽量以帮扶和解决问题为主,严禁“一刀切”罚款。

  事实上,在抗击疫情的过程中,民营企业发挥了巨大作用。如何让民营企业在疫情过后“活下来”,而且“活得更好”,不仅需要企业自身做好调整转型,更需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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