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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全国人大刚刚通过的《外商投资法》
http://www.CRNTT.com   2019-03-18 10:54:43


   
  第十条 制定与外商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外商投资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与外商投资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裁判文书等,应当依法及时公布。
  
  第十一条 国家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投资项目信息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第十二条 国家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国际组织建立多双边投资促进合作机制,加强投资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十三条 国家根据需要,设立特殊经济区域,或者在部分地区实行外商投资试验性政策措施,促进外商投资,扩大对外开放。
  
  第十四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在特定行业、领域、地区投资,并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给予优惠。
  
  第十五条 国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强化标准制定的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国家制定的强制性标准平等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
  
  第十六条 国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平等对待。
  
  第十七条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证券以及其他方式进行融资。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外商投资促进和便利化政策措施。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便利、高效、透明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外商投资服务水平。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和公布外商投资指引,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服务和便利。
  
  第三章 投资保护
  
  第二十条 国家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不实行征收。
  
  在特殊情况下,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征收、征用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及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二十一条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出资、利润、资本收益、资产处置所得、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依法获得的补偿或者赔偿、清算所得等,可以依法以人民币或者外汇自由汇入、汇出。
  
  第二十二条 国家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技术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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