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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靓号天价炒作,绝非单纯的“生意”
http://www.CRNTT.com   2017-05-08 16:11:09


  “靓号天价炒作”,表面看起来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只要买卖双方愿意,外人也不能多说什么。但当它成为一种产业、一种常态“生意”,伤害的就不仅仅是其他人平等获得靓号的权利,更是对整个手机号码市场投放的扰乱,不能不引起重视。

  “靓号天价炒作”的出现,与运营商的监督不到位有很大关系。让我们看看“天价炒作”的流程:卖主(个人、网站等)发布靓号资源幷标出价码——买主出价——一手交钱一手过户——卖主得到钱财,买主得到靓号。按照电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手机号码属于国家公共资源,国家将一定号段的手机号码资源授予电信运营商,运营商把每个具体的号码交付具体的机主使用后,机主只有使用权。如果一个机主弃用一个号码时,要把号码重新交付原电信运营商,然后进入选号库重新进行随机分配,原机主幷没有变更给他人,进而交易获(巨)利等权利。

  按照我国《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第41条规定,擅自转让、出租或变相转让、出租码号资源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从事码号资源管理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靓号天价炒作”这样的交易显然属于一种巨额获利行为,而且,这样的号码变更是一种定向变更,不符合手机号码弃用的分配本意和程序,是在拿国家资源牟利,而这种变却是在运营商的眼皮子底下完成的。

  在这一变更交易的过程中,如果电信运营商能及时发现号码变更交易背后的巨额获利和违规变更号码使用权等问题,幷及时制止,如果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对管理失职进行问责纠错,“靓号天价炒作”现象也许就不会出现,起码不会像现在这样泛滥和肆无忌惮,以至于正常的手机号码投放秩序都被严重搅乱。

  “靓号天价炒作”泛滥,固然有多种原因,但无疑与电信运营商对手机号码投放、收回、再投放等相关环节和程序的执行不到位、不严密有关,与电信监管部门的监督不到位有关。此外,也折射和反映出我国相关电信法规和制度的不完善。遏止“靓号天价炒作”,运营商、电信监管者强化职责和监督是关键。(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鞠实 本文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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