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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要的不是特殊保护,而是公平对待
http://www.CRNTT.com   2019-10-14 12:10:32


 
  “法”对民营企业发展的意义,综合起来不外乎这几点:当民营企业或企业家遭遇不公时,有可援引的法律、判例为其维权提供支持;当民企处在正常发展阶段,政府的“管制之手”置于合理边界内,为其轻装奔跑提供条件;当整个国家的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民企内部的法治素养、法治水平不断提高,依法办事、规范运作,对接国际标准,为更顺利“走出去”进行积累。

  这几年,中国平反、再审了一系列关涉民营企业家的案件,比如2018年5月,蒙冤12年后的物美超市创始人张文中获无罪判决,是改革开放以来罕见的重大涉产权经济案件平反;2019年4月,顾雏军案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被舆论认为“既不能脱离法律证据搞上纲上线,又不允许民营企业家踩踏法律红线”。这两个知名案件书写了依法保护民企的新篇章。

  这几年,中国政府连续多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公开简政放权成绩单和任务清单,将“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深化改革的一大抓手,就营造亲清政商关系发出号角。《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经进入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旨在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包括民企在内的市场主体不再“处处求人”。

  要赋予民企更多的“法治红利”,为民企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中国还应久久为功。第一,对于已经实施的一系列举措,要重视市场主体的关切和感受,根据执行效果进行调适,同时要把各地好的经验及时总结,形成更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这类制度化成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第二,对于民间呼声很高的“平等保护产权、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等方面重点聚焦,及时收集新的时代条件下的新问题,如信息化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数字经济时代的制度创新等问题,为民企提供司法支持和政策指导。

  水深鱼极乐,林茂鸟知归。民营企业要的不是特殊保护,而是公平对待。唯有在法治的护航下,中国民营经济才能不断壮大,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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