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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对台“一国两制”的包容性
http://www.CRNTT.com   2019-12-30 15:43:09


 
  以共同缔造方式实现国家和平统一是人类社会现代政治文明的产物。两个以上政治实体在共同缔造统一国家体制的过程中,它们的政治地位是平等的,彼此不以武力相威胁,通过平等协商共同制定统一宪法体制。在以共同缔造方式结合为新的统一政治实体后,原有的各个政治实体依然保持平等的政治地位。18世纪美国建国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以共同缔造方式实现国家和平统一的实例。18世纪70年代,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爆发了反抗宗主国的独立战争。1776年5月,各殖民地代表在费城召开第二届大陆会议,并于7月4日签署了《独立宣言》,正式宣布原英属13个殖民地的独立,此日即为美国建国日。北美13个前英属殖民地独立之后,各派代表组成的第二届大陆会议起草、制定并于1777年通过了《邦联条例》。《邦联条例》是美国13个前英属殖民地结成统一国家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1781年3月1日开始正式生效。由于《邦联条例》祇是使13个独立了的前殖民地结成松散的邦联式非主权国家,难以满足建立统一主权国家的时代要求。1787年,各独立邦派代表在费城举行制宪会议,经过激烈的争论、协商、谈判与妥协之后,制定并最终通过了建立统一主权国家的美国宪法。该宪法于1789年4月30日正式生效直至今日。以共同缔造方式实现国家和平统一的另一个当代实例是欧盟的建立。近代以来,统一欧洲是许多欧洲人的梦想。拿破仑的法兰西第一帝国(1804-1815年)与希特勒的德意志第三帝国(1933-1945年)试图征服欧洲各国的战争行为最终遭致惨败,并在欧洲造成了巨大的生命与财产的灾难。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鉴于战争的教训与欧洲统一的时代要求,根据当时法国外交部长罗伯特·舒曼提出的《欧洲煤钢共同体计画》,法国、义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以及西德六国1951年4月18日签署了《关于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的条约》即《巴黎条约》,1952年欧洲煤钢共同体成立。1965年4月8日,六国签订《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统一起来,统称欧洲共同体。条约于1967年7月1日生效。欧共体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1991年12月11日,欧共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了建立“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和“欧洲政治联盟”的《欧洲联盟条约》,即《马斯特里赫特条约》。1993年11月1日《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生效,标志着欧洲联盟正式成立,欧共体从经济实体转进为经济政治实体,具有共同的外交及安全政策,以及在司法及内政事务上的合作。2004年10月,欧盟25个成员国的领导人在罗马签署了欧盟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条约,标志着欧盟进一步提升了政治一体化。欧盟统一进程仍在进行中,虽然目前并没有达到欧洲联邦的主权国家形态,但能够将众多欧洲国家以共同缔造方式和平地结合在一起,已经是人类政治史上的伟大创举了。

  1949-1979年期间,大陆对台政策主旨是通过“解放台湾”实现中国统一。“解放”意味着对敌对政治力量的征服与消灭,意味着在台湾消灭中华民国体制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体制取而代之。“解放”可分为武力解放与和平解放。1963年,大陆执政党将和平解放台湾的政策归纳为“一纲四目”,强调在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体制统一台湾、确认大陆政权为中央的前提下,台湾政权可以获得较武力解放更为宽大的安排。1979年以后,大陆执政党确立了对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大政方针,既是对先前对台政策的继承、具有政策延续性,又奠定了未来政治创新的空间、具有开放性。“和平统一”取代“解放台湾”,意味着大陆方面不再将台湾政权视为将要被消灭的敌对势力,而是当作通过协商谈判实现国家统一的政治对手甚至政治伙伴。大陆政权谋求以征服归顺方式实现两岸和平统一,是将台湾政权当作政治对手,坚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体制统一台湾,要求台湾政权取消中华民国体制,确立大陆政权对台湾政权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统一后允许台湾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继续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大陆执政党与政府在单方面做出政策宣示的时候,当然都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做对台“一国两制”中的“一国”的。但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两岸关系的解冻、缓和与互动过程中,大陆执政党与政府并没有以中央自居,居高临下地对待台湾政权,而是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台湾政权,“九二共识”也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而是将“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留待未来去确定。这样做,实际上意味着大陆方面将台湾政权当作共同谋求中国统一的政治伙伴,为以共同缔造方式实现两岸和平统一预留了空间,大陆执政党对台“一国两制”政策中的“一国”也可以不必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体制,而是采取未来由两岸共同创新缔造的统一中国国家体制。从对台政策的历史延续性与政党政治追求出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制统一台湾是大陆执政党的优先选择。但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体制以和平方式统一台湾,如果台湾的政权、政党与人民不接受怎么办?两岸政治对立状态无限期拖下去怎么办?虽然大陆的军事力量对台湾拥有越来越大的优势,大陆的经济力量对台湾具有越来越大的吸引力,但是大陆现行的政治制度与意识形态对台湾却不具有感召力。大陆执政党如果坚持和平统一方针,那么就会趋向于采取共同缔造创新国家体制方式实现两岸和平统一。如果采取共同缔造方式实现两岸和平统一,未来覆盖两岸统一的中国国家体制将具有宽广的包容范围、具有创新设计的巨大潜力,可以基于古今中外单一制与复合制国家体制的经验与教训,创新建造具有中国特色的能够满足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需要的统一国家体制。一个中国原则为共同缔造两岸统一国家体制确立了右边的红线:即未来新的两岸统一国家体制必须是主权国家体制,两岸同属一个主权中国,中国主权不能在两岸之间分割,两岸在政治上的结合不能采取诸如邦联等非主权的任何国家体制形式。

  三、对台“一国两制”的政策实践

  自1979年以后,大陆执政党对台湾的政策实践是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大政方针指导下进行的。从大陆方面针对台湾的政策确定与调整的实践过程,可以看出对台“一国两制”的政策趋向、包容范围以及界限。可将对台“一国两制”设定为一个政策横轴,和平统一确定了其左边的界限,越过红线就是武力统一。大陆方面如实行武力统一,统一后很可能是要确保台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制内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也就是“一国一制”。大陆2005年通过实施的《反分裂国家法》明确列举了实行武力统一的前提条件。从左边界限沿着政策横轴右移。当大陆执政党对台政策从武力统一转变为和平统一之后,对台湾承诺了宽容的政治安排,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制内允许台湾继续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此处的“一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随着20世纪90年代以后两岸关系的缓和与善意互动的开展,大陆执政党展示了更为包容的政治态度,即祇要不分裂中国的主权与领土,在两岸之间什么都可以谈。大陆执政党的这种政治态度既在政策横轴上确定了右边不能逾越的红线,又昭示着两岸共同缔造统一中国的可能性。即“一国”也可以是在领土、主权与民族涵义的一个中国基础之上,由两岸共同缔造新的统一国家体制而构成的整体中国。1979-2016年期间,大陆对台“一国两制”的政策实践是沿着政策横轴右移的,是越来越包容的,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关于一个中国原则的表述;关于两岸共识的确认;以及两岸政权的互动。

  首先,大陆执政党对一个中国原则的表述在“老三句”之后又有了“新三句”。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大陆执政党与政府明确提出一个中国原则:“世界上祇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此即为关于一个中国原则的“老三句”。进入21世纪之后,大陆执政党与政府对一个中国原则有了新的表述:“世界上祇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此即为所谓的“新三句”。关于一个中国原则的这两种表述提出的时代不同,所针对的对象不同,在涵义上也有重大区别。“老三句”是在解放台湾政策时期提出的,将台湾政权当作政治敌人,焦点是两岸两个政权在国际社会对中国代表权的争夺,强调一个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三句”则是在实行和平统一政策时期两岸关系趋向缓和条件下针对台湾提出的,将台湾政权当作共同努力谋求中国统一的政治伙伴,强调在领土与主权上两岸同属一个中国,但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即不涉及一个中国是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其次,大陆执政党在确认了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之后,又确认了一个中国框架的共同认知。不论是共识还是共同认知,都是两岸双方的共同确认。“九二共识”是由大陆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的汪辜会谈确认的,标志着两岸政权互相认可对方作为协商谈判对象的正当性。由于两会祇是作为两岸政权代表的非政府组织而不是正式的公权力机构,“九二共识”祇是两岸政权以非正式的方式达成的,两岸政权互相认可的程度也较低。关于一个中国框架的共同认知则是从两岸各自的规定即宪法法律规定引申出来。两岸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与中华民国宪法法律都明确规定,大陆与台湾同属一个主权中国。大陆执政党确认两岸在一个中国框架上存在着共同认知,其蕴含的重要意义不仅是未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而且是对台湾现行的宪法法律具有一定程度正当性的认知。两岸关于一个中国框架的共同认知较之“九二共识”具有更高的权威性。

  第三,继两会之后,两岸公权力机构也开始了互动交往,并从具体事务主管部门的两办委上升到最高层级的习马会。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两岸公权力机构的交往互动,是通过大陆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间接进行的。中国国民党领导人马英九在台湾执政的2008-2016年期间,两岸公权力机构在坚持“九二共识”的政治基础上,通过两会达成了包括ECFA在内的23项协议,卓有成效地促进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2013年10月,在印尼巴厘岛举行的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大陆政府国务院台办主任张志军与台湾当局陆委会主委王郁琦首次会面并互称公职官衔,就双方两个同级别政府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系与沟通机制达成原则共识并随之予以实施,构筑了两岸政府之间开展政治对话和政策协商的直接通道,标志着两岸政治关系取得历史性突破。2015年11月,两岸政权与执政党的最高领导人习近平与马英九在新加坡会面。两岸政权最高领导人的直接会面,是在平等与互相尊重的安排下进行的,双方没有互称对方的公职头衔而是互称“先生”。习马会是两岸政治关系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从上述三个方面的政策实践可以看出,在两岸政权互动过程中,对台湾方面关切的三个关键问题即“一个中国”是什么,要求被正视,以及要求对等待遇,大陆方面都展示出相当大的政策包容空间。大陆方面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包括台湾在内的全中国唯一合法政府,是在两岸处于敌对状态以及面对国际社会等场合的单方面表述。但当两岸直接交往互动时,大陆方面并没有提出让台湾方面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体制作为前提条件。关于一个中国原则的“新三句”,强调了两岸在领土与主权上同属一个中国,但是避开了是否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两岸之间达成的“九二共识”,表明大陆方面对台湾政权的正视,而两岸关于一个中国框架的共同认知则表明大陆方面对台湾现行的宪法法律体制的正视。大陆方面不仅确认并且赞赏台湾现行宪法法律中关于大陆与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规定,并且为了捍卫该宪法不被“台独”势力以“修宪”名义破坏不惜诉诸武力。在两岸政治交往中,不论是两会,是两办委还是习马会,大陆方面都没有以中国中央政府自居,居高临下地对待台湾方面的代表,而是采取了平等的、互相尊重的态度与安排。20世纪90年代以来大陆对台“一国两制”的政策实践与两岸政治互动,已经培育了两岸共同缔造统一中国国家体制的必需要素,拓展了广阔的政策包容空间。可以预期,如果两岸政权之间的良性互动继续下去,大陆对台“一国两制”政策将会展示出更大的与更明确的包容性。

  但是,2016年民进党领导人蔡英文在台湾执政后否定“九二共识”,破坏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致使大陆对台“一国两制”政策趋向更为包容的进程戛然而止。“台独”势力的猖獗使两岸政治关系重回紧张甚至对立状态,也迫使大陆执政党对台政策采取更为严厉的态度。从大陆对台“一国两制”的政策实践看,大陆执政党的对台“一国两制”政策包容趋向同两岸关系状态直接相关。两岸关系缓和与和平发展,两岸政权善意相待与互相尊重,那么大陆对台“一国两制”政策就趋向于越来越包容。两岸关系紧张乃至对抗,两岸政权怀抱敌意互不信任,那么大陆对台政策就会趋于严苛直至走向武力统一。但是,祇要大陆执政党继续坚持两岸和平统一,那么,对台“一国两制”政策就蕴含着三个确定与三个不确定:即1、两岸必须实现政治统一,但是否统一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体制是不确定的;2、两岸必须就政治统一进行平等的协商谈判,但实现政治统一的时间是不确定的;3、两岸必须向着政治统一方向前进,不能无限期维持现状更不能倒行逆施,但走向政治统一的速度是不确定的。上述确定性体现了对台“一国两制”政策中的原则性,而不确定性则展示出对台“一国两制”政策所具有的包容性。

  虽然对台“一国两制”政策是大陆执政党提出与制定的,但两岸和平统一后“一国两制”的最终实现形式是要由两岸人民决定的,其过程要经历三个层级:

  首先,大陆执政党确立对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大政方针,其依据是顺应历史时势、满足中华民族追求国家统一的民族要求,同时遵循本党的政治追求,即两岸应统一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体制。与此同时,面对的是台湾主要政党的两项政治追求,即中国国民党的三民主义统一中国以及民进党的“台湾国”。

  其次,既然是和平统一,那么就要经历协商谈判过程。如果两岸进行民主协商与平等协商谈判,那么参加协商谈判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将己方意志强加于他方、贯彻单方面诉求,未来经协商谈判达成的两岸统一方案将是各方妥协的结果。“台湾国”不在考虑之内,但台湾的自治权将会受到尊重。由三民主义的中华民国体制统一大陆不会被大陆方面接受,但在台湾实行三民主义将会得到尊重。如果大陆的政治制度与意识形态具备了足够的政治感召力,可使台湾各方心悦诚服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体制,两岸将会统一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体制。但是,如果台湾方面不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体制,两岸仍然可以通过共同缔造新的中国国家体制的方式走上统一之路。两岸共同缔造新的统一中国国家体制,将是在中华民族大义的感召下,各方从各自初始的政党政治追求立场上相向迈出一大步达成的妥协结果。

  第三,两岸通过平等协商谈判达成的“一国两制”实现形式,最后还要由两岸人民通过特定程序予以肯定与通过,确保按照“一国两制”安排实现两岸统一所采取的统一中国国家体制,不论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体制还是共同缔造的新的统一国家体制,能够真正适合增进两岸人民福祉与振兴中华的时代政治需求。

  四、结束语

  根据关于国家的理论推断,对台“一国两制”中的“一国”,既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也可指未来的统一中国。根据古今中外发生过的国家和平统一实例,通过共同缔造方式实现的国家和平统一较之通过征服归顺方式实现的国家和平统一,政治文明程度更高,包容范围也更为广阔。大陆和台湾通过“一国两制”的安排实现祖国和平统一,既包含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体制统一台湾的可能前景,也包含由两岸共同缔造的统一中国国家体制覆盖两岸的可能前景。20世纪90年代以来,正是在两岸政府都确认“九二共识”的政治基础之上,两岸关系得到缓和与和平发展,呈现出两岸通过共同缔造方式实现和平统一的发展趋向。民进党人自2016年在台湾地区执政后,拒不承认“九二共识”,致使两岸关系恶化、重回紧张乃至对立状态,也招致大陆方面对台采取越来越严厉的政策态度。

  两岸关系恶化严重损害了台湾的安全环境、经济民生以及国际空间。台湾地区2020年大选后不论哪个党哪个人上台执政,重新确认“九二共识”、让两岸关系重回和平发展轨道才是让台湾摆脱困境的明智之举。当今时代的天下大势,是分久必合的两岸统一之势。顺势而为,“以对话取代对抗、以合作取代争斗、以双赢取代零和”,⑤通过平等的协商谈判争取同大陆共同缔造未来的统一中国体制是台湾的最优选择,大陆对台“一国两制”的构想则提供了这种包容性与选择性。

  注释:

  ①《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

  ②习近平:201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

  ③《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0页,第170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版。

  ④习近平:2019年1月2日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重要讲话。

  ⑤习近平:2019年1月2日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重要讲话。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19年12月号,总第26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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