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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逆周期调节:专项债可做重大项目资本金
http://www.CRNTT.com   2019-06-13 10:10:50


  中评社北京6月13日电/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国家再出新政策:允许将部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

  “这改变了以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不能做资本金的规定,是管理制度是一大突破。有助于加大重点区域重大项目的政府投资力度,保持经济增长在合理区间。”中财-鹏元地方财政投融资研究所执行所长温来成对第一财经分析。

   第一财经发表记者陈益刊述评文章介绍,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更好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的重要作用,着力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增加有效投资、优化经济结构、稳定总需求,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审计署、银保监会、证监会有关负责人10日在答记者问中表示,坚持疏堵并重,把“开大前门”和“严堵后门”协调起来,在严格控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决不走无序举债搞建设之路的同时,鼓励依法依规通过市场化融资解决项目资金来源。

  中央财经大学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院长乔宝云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专项债可做项目资本金有比较严格的限制条件,比如必须对应到重点领域的具体项目,不能作为各类股权基金的资金来源防止过多加杠杆,存在隐性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也不适用专项债做资本金的政策。这要求在执行专项债转资本金的政策中,务必要兼顾稳增长和防风险,寻找一个平衡。

  有助于撬动有效投资

  文章称,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形成于上世纪90年代,是指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

  金永祥介绍,目前行业不同资本金比例有所不同,大概在20%~30%之间。资本金到位是进一步利用其它资金实施项目的前提,如何盘活专项债对投资的拉动作用非常关键。

  在一些专家看来,《通知》内有两大令人关注的两大亮点:一是允许将专项债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二是明确了专项债项目中市场化融资支持的项目标准。

  六部委的答记者问中解读《通知》时表示,在从严整治举债乱象、严禁无序举债搞建设的同时,明确了依法合规推进重大项目、在建项目建设的政策要求,并鼓励多渠道筹集重大项目资本金,综合施策进一步支持稳定增加有效投资。 

  根据《通知》,对专项债券支持、符合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具有较大示范带动效应的重大项目,主要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铁路、国家高速公路和支持推进国家重大战略的地方高速公路、供电、供气项目,允许将部分专项债券作为一定比例的项目资本金,但不得超越项目收益实际水平过度融资。

  大岳咨询董事长金永祥告诉第一财经,专项债可做资本金的确可以增加政府有效投资资金来源,有利于稳增长。

  “国家此次允许了部分专项债可以作为资本金,是一大制度创新,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稳增长。”乔宝云也分析。

  今年地方政府新增的专项债总规模约2.15万亿元,前四个月已经发行了约7300亿元专项债。此前市场预计,到今年9月底前或将全部发完。

  温来成认为,这次专项债可以做资本金,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资本金难题,再加上市场化融资支持专项债项目,这会加快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推动,起到稳投资的效果。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1—4月份,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4.4%,增速与一季度持平,比去年全年加快0.6个百分点。上海财经大学郑春荣教授告诉第一财经,专项债可做项目资本金能扩大了可用资金量,有利于现有项目的推进。

  除此之外,《通知》还合理明确金融支持专项债券项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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