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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水产养殖和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http://www.CRNTT.com   2019-02-17 17:40:08


  中评社北京2月17日电/经国务院批准,农业农村部等10部委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经国务院同意、专门针对水产养殖业的指导性文件。

  水产养殖与水生态环境关系如何?我国水产养殖业还面临哪些困难和问题?如何促进水产养殖和生态保护协调发展?在2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张显良对此进行了回应。

  发展生态健康的水产养殖业——

  水产养殖与水环境污染不能简单划等号

  “水产养殖与水环境污染之间不能简单划等号。”于康震指出,包括养殖水产品在内的水生生物是整个水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鱼翔浅底的美景,就意味着水生态环境要好,意味着不能没有水生生物,两者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只有高密度、不合理的投饵型养殖方式才会对环境有比较大的影响,科学合理的养殖方式对水生态环境还有净化修复的作用。

  “水产养殖污染物大多为氮磷等有机物,主要是造成水域环境的富营养化,对水体的影响总体不是很大。我国海水养殖中贝藻类以及淡水养殖中的鲢鳙鱼等滤食性鱼类,都是不投饵型的水产养殖品种,这些养殖品种都对环境有着良好的净化修复作用。”于康震说。

  为发展生态健康的水产养殖业,《意见》将改善养殖环境作为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提出科学设置网箱网围、开展养殖尾水和废弃物治理等多项举措。同时,重点强调要发挥水产养殖的生态属性,鼓励发展不投饵的滤食性鱼类和滩涂浅海贝藻类增养殖,开展以渔净水、以渔控水、以渔抑藻,修复水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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