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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农企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路径
http://www.CRNTT.com   2024-01-30 08:59:12


  中评社北京1月30日电/农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孕育着高成长性的金融需求和高水平的金融服务,亦将成为中国构建新发展格局新的增长点,成为坚持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新的着力点。

  南方日报发表广东财经大学副校长邹新月文章表示,根据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乡村振兴整体要求,适应农业企业特点,金融支持农业企业高质量发展路径需先立后破、守正创新,逐步推进涉农金融改革;逐步形成以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为基础,以财政为引导,各方协调配合的农业企业投融资新渠道,为推动农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供支撑。

  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涉农金融领域顶层设计

  文章提出,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全国“一盘棋”思维,推动各地区之间、各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大力推广省级跨部门协调的涉农金融联席会议制度,制订统一的规则体系和目标体系,把落实不同部门所关注的不同目标、不同要求进行前置与集成。建议农业农村部门注重与国家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争取对涉农金融创新、强化金融助农的大力支持。在政府联席机构指导下,充分发挥省、市两级金融支农联盟等相关专业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拓宽农业企业投融资的良好局面。

  试点改革考核体系。创新落实中央农办等七部委《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对建立健全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制度的要求,提高对“三农”领域信贷风险容忍度。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允许部分合格金融机构扩大针对农业企业的信用贷款范围,提升获取信贷支持的便利化程度。针对农业生产的特点,从修改抵押物规则入手完善涉农金融风控体系,千方百计增加农业企业的信贷额度。全面推行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依法合规抵押融资,积极认定渔业设备、活体资产等做抵押物认定。为小微农业企业量身定做信贷规则,逐步建立省级面向小微农企融资需求的全方位平台,大力发展对新型农业企业的信用贷、首贷,提升农业企业持续经营的信心。

  推进分类差异监管。考虑到中国东中西部在经济体量、农业实情、金融发展等方面的差异,建议采取不同的方法与细则。对金融机制较为健全但农业占比较低的东部地区,建议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充分运用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等各类工具,扩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投放。对农业占比较高但金融机构数量有限的中西部地区,建议以提高金融机构内部对不良贷款、存贷比的容忍度为主,对遭遇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按期偿还贷款的情况,应设立新的服务机制、主动展期帮助农业企业渡过难关。试点通过形成金融机构跨区域结对帮扶新模式,支持中西部农业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提升财政效能,推动支农资金更加精准持续

  文章强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建议在保证财政涉农支出强度的基础上,逐步推动当前以财政信保基金为主的模式,向信保与投资并行转变,按照投资的逻辑来看项目、定额度。对于成长性好、市场空间大的新型农业企业,由财政投资平台以投资人身份做天使投资、股权投资,与企业共同成长。对于大中型农业企业,财政投资平台以明债实股的形式为其提供长期发展资金,条件成熟时通过债转股、推动企业对接资本市场获取更高收益。对于小微农业企业,财政投资平台用投资收益提供低息或无息信用贷款,以“多企少投”的方式做到既节约资金、规避风险,又持续支持小微农业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试点实施针对农业企业的新减税降费政策,根据农业特点与不同发展阶段精准施策,充分发挥财政、税收的“风向标”和杠杆作用。

  创新风险补偿和涉农担保的运营模式。建议以“加快支出进度”为主线,与保险业密切协同,逐步改革政府风险补偿基金的运营模式。对主粮农业企业,制订更高标准的风险补偿兜底机制,保险为企业兜底,财政为保险兜底,特别是在出现重大自然灾害或疫病时,试点由财政全额补贴保费收入。对生产特色农产品、与农民增收密切相关的企业,与保险企业共同设计符合特色农产品需求的风险补偿规则,由保险和财政资金共同做好理赔、补偿。加快推进对现有涉农担保企业的改革,简化流程、提高额度。试点国有担保企业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新的涉农担保平台,提高市场化运营水平,引导社会资本持续助力农业企业投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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