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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欺诈骗保 国家医保局确定监管重点
http://www.CRNTT.com   2019-02-27 16:11:04


  中评社北京2月27日电/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保障基金安全,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确定10项工作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巩固高压态势;完善举报制度,规范线索查办;推进智能监控,提升监管实效;完善监管体系,提高行政监管能力;规范经办稽核,强化协议管理;推进综合监管,促进部门联动;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促进行业自律;加强法制建设,完善制度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激励问责机制。

据悉,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2019年将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要求各省份要在2018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工作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针对薄弱环节,确定1-2个专项治理重点,集中力量予以严厉打击。3月底前,研究制订全省统一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报国家医疗保障局备案;4—8月,各统筹地区开展专项治理自查工作;9—10月,省级医保部门开展抽查复查,并于11月底前向国家医疗保障局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针对不同监管对象多发、高发的违规行为特点,聚焦重点,分类打击,对应施策。针对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按照其服务特点确定监管重点,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查处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基层医疗机构,重点查处挂床住院、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等行为;社会办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挂床住院、盗刷社保卡等行为。针对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查处聚敛盗刷社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行为。针对参保人员,重点查处伪造虚假票据报销、冒名就医、使用社保卡套现或套取药品、耗材倒买倒卖等行为。针对医保经办机构(包括承办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商保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内审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约检查不到位、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以及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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