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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尚希:对财政的另一种认识
http://www.CRNTT.com   2023-10-18 08:28:14


  中评社北京10月18日电/在微观领域,尤其在金融学里面,风险概念,支撑了保险学和保险市场的发展。风险这个概念其实就是一种虚拟思维的起步,过去在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实体占主导,但现在已经进入一个虚拟社会的时代。虚拟经济、数字社会来临后,不仅是经济,整个社会快速进入虚拟化,虚拟化程度越来越高,跟我们建立在实体理性之上的认知实际上愈发背离。因此,从实体理性去观察越来越虚拟化的社会,其中很多问题越来越难以理解。

  公共风险视角的财政体现着思维的改变和对财政的另一种认知

  我们基于风险逻辑对财政学开展研究,探讨其概念、内涵、外延、内在机理,进一步对照现实经济运行、财政体制、财政政策,试图找寻一些新解释,提出一些新的观点和改革措施,这是风险社会对理论研究、对财政学的新要求和新呼唤。

  从公共风险的视角看,财政是一种社会机制,它动员、集中和使用社会资源,调节各种利益关系,化解社会共同体面临的公共风险,构建社会共同体发展的确定性。公共风险视角的财政体现着思维的改变和对财政的另一种认知。

  一是整体观。财政看问题要有全局视野,不只是财政的收收支支,不能局限于做一个“账房先生”,否则就不能充分发挥其作为国家治理基础的木桶“底板”作用。因为财政是经济社会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要跳出财政看财政,不能有自己一亩三分地的观念。防范化解公共风险的过程中要有全局意识、宏观视野和演化观念。

  二是确定性是构建的,不是发现的。财政要改革,制度要创新,都要基于公共风险导向,有什么样的公共风险,就要怎么去进行改革,以此对冲公共风险,构建新的确定性。规律是基于条件的,不知条件谈规律,等于没说。这就是说,各种规律带来的确定性也都是构建的,自然规律也不例外,何况人类社会的运行与发展。具体到财政预算编制、绩效评价、税收制度、收费制度等内容都是分散的碎片,缺乏统一的理论将其系统梳理归纳,在实际工作中很容易出现偏差,而这些问题都应当以公共风险为导向去考虑,统一到社会共同体公共风险的防范化解当中去。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就应通过财政收支的功能化运用去对冲风险,给整个社会注入更大的确定性,这样才能让社会共同的公共风险最小化。

  三是以风险对冲风险。财政政策制定的目的是对冲风险,实际上是以财政风险作为一种工具去对冲公共风险,比如对冲疫情的风险、外部的风险。所以风险社会中政策的制定、调整,最基本的原理就是权衡风险。权衡风险的起点在财政风险与公共风险,若财政不可持续,在防范化解公共风险过程中就会产生“火上浇油”效应,导致公共风险蔓延扩散;若对财政风险的工具性功能认知不足,目标与手段颠倒,追求财政风险最小化,则会导致公共风险最大化。以财政风险为手段,以对冲公共风险为目标,这是不能颠倒的。赤字财政的实践实际上就蕴含了这种思维,从而打破了局限于财政自身的“平衡财政观”。赤字财政成为财政常态,反映出公共风险的演化在加速,而制度变迁跟不上。对风险进行排序,将首要风险摆在最重要的位置,最终在整个社会形成动态的“风险地图”,并根据风险地图去调整财政政策。

  四是风险是分类、分层的,又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从财政视角来观察,最典型的是公共风险、财政风险与债务风险,这既是三类风险,也是三个不同层次的风险,也是性质不同的风险,其对应的风险主体是不同的。公共风险是以整个社会共同体为主体的风险,属于整体性的风险,或说宏观风险;财政风险是以政府为主体的风险,政府作为公共主体承担公共责任,所以对公共风险负有兜底的责任;债务风险也是以政府为主体的风险,但此处政府作为民事主体出现,同样受民法的约束,比如政府作为债务人这一特殊法人出现时,必须履行偿债的责任和义务。但上述三类风险不是固化的,可相互转化,其复杂性由此而生,其转化的具体条件因时因地而异,很难有长期规律可循。因此,在财政政策制定过程中,需要辩证认识财政风险、债务风险和公共风险,需要辨证施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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