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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婿赵建铭台开案判3年8月声请“释宪”遭驳
http://www.CRNTT.com   2022-08-31 11:02:25


赵建铭前往台中监狱报到执行。(照片:中时新闻网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8月31日电/陈水扁女婿赵建铭因2005年“三井宴”引爆的台开内线交易案,去年底被判刑3年8月,他入狱服刑后,声请裁判“宪法”审查,“宪法”法庭审查庭认为他未具体指摘确定终局判决究有何抵触“宪法”之处,黄虹霞、詹森林及杨惠钦大法官一致决裁定不受理。

  赵建铭16年前两度参加“三井宴”、涉入台开公司内线交易,高等法院更五审认定共犯不法利益达新台币1亿318万余元,逾1亿“门槛”,属证券交易法加重内线交易罪,但本案自系属第一审法院超过8年,适用速审法减刑,判赵建铭3年8月徒刑,“最高法院”驳回定谳。赵玉柱父子等4人判刑确定。

  根据《中时新闻网》报导,赵建铭入狱后声请“释宪”,主张“最高法院”确定终局判决,就有利于他的证据及上诉理由刻意忽略,亦未于系争判决理由中详述不采之理由,有抵触“宪法”第16条诉讼权之意旨;确定终局判决将共同正犯所获取之财物及财产上利益全部合并计算,有违罪责原则及罪刑相当性原则。

  赵建铭说,确定终局判决所援用之“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裁定,认行为人所获取之财物或财产上利益不以与内线消息具有因果关系为必要,有违罪责原则及罪责相当原则;大法庭裁定未能充分反映内线交易不法行为之内涵,违反法律明确性原则等,声请裁判“宪法”审查。

  “宪法”法庭第三审查庭黄虹霞、詹森林及杨惠钦3名大法官认为,赵建铭未具体指摘确定终局判决究有何抵触“宪法”之处,核属未表明声请裁判理由之情况,依“宪法”诉讼法规定以一致决,裁定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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