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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速审法减刑 台开案赵建铭改判3年
http://www.CRNTT.com   2018-03-20 17:24:18


  中评社台北3月20日电/缠讼近12年的台开内线交易案,高院今天做出更四审判决,依刑事妥速审判法规定减轻刑度,赵建铭判刑3年,赵玉柱2年6月,游世一2年,苏德建2年、缓刑5年,可上诉。

  据中央社报道,全案经台北地检署于2006年7月提起公诉,经“最高法院”四度撤销发回更审。

  赵建铭一审被判刑6年,二审、更一审、更二审都被判刑7年,更三审判刑4年,更四审刑度改为3年,且不用易科罚金。

  台湾高等法院新闻稿指出,赵建铭案发时为台大医院医师,且为陈水扁女婿,言行深受全民瞩目,自应洁身自爱,赵建铭犯行不仅使父亲赵玉柱获得巨额经济利益,且游世一取得台开董事职位,赵玉柱因而获得新台币300万元报酬,有以权谋私的意欲与行为。

  承审合议庭认为,赵建铭在本案的可非难性程度比其他被告更高,考量他犯后仅供承部分情节,迄今仍未坦承犯行,但他本身并无犯罪所得,现为新楼医院骨科主治医师,犯后曾在台南地区从事医疗义诊公益活动,量处有期徒刑3年。

  新闻稿也指出,赵玉柱是退休国民小学校长,身为教育工作人员及陈水扁亲家,言行举止更应自我节制,且他因支持游世一取得台开公司董事,而取得300万元报酬,考量他已年逾7旬等,处有期徒刑2年6月。

  合议庭考量,赵玉柱以简水绵帐户买入5000张股票,约可获得4500余万元处分利益,如仅没收犯罪所得475万元,将使赵玉柱因而得以保有不正的巨额经济利得,审酌本件不正经济利得的数额,遏阻将来再犯的必要性,并科罚金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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