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出台的《办法》,从全国层面上统一了对不文明行为的界定,有助于形成更为广泛的社会规范。而且《办法》当中并没有给出具体的惩罚细则,而是将监督执法的权限下放到各个地方,由各个地方根据自己的需要制定相应的执行细则。2019年,北京就安排了3420名乘务管理员以及专项的巡查组负责制止乘客不文明行为。
当然,也需要承认,相较于不文明行为发生的即时性和突然性,地铁巡查有时不能第一时间发现并予以制止。而且对于有些公共意识较差的个人来说,《办法》的约束力和威慑力都不算强。《办法》的实施只是创造和谐地铁环境的开始,真正要消除不文明行为,最终还是需要从每个人做起,需要公民个人素质的整体提升。
(来源:中国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