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 
个税“零申报”可开纳税证明
http://www.CRNTT.com   2019-02-18 14:03:40


  中评社北京2月18日电/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个税零申报是否等于没有纳税记录?据媒体报道,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随着国家税务总局对零申报均可开具纳税记录的肯定性答覆,让很多“北漂”可以放心地提交专项扣除。而之前有媒体报道称,有“北漂”担心个税零申报后,纳税证明会“中断”,自己的购车购房资质会受到影响。

  自从新个税法实施后,特别是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引入,为中产阶级减负起到积极作用。但是,由于个税改革引入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制度,是综合申报纳税的制度改革,涉及人们的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租房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对纳税人的生活产生实实在在的影响,比如以纳税证明确认购房、购车资格以及子女就学等。所以,六项附加扣除在落实过程中将给不同的人群产生“意料之外”的连锁反应。

  首先,1月份房租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时,出租人会担忧税务部门追缴房产税,而出现让承租房屋的纳税人不要申报个税的情况,给承租房屋的纳税人享受减税红利带来不利影响。对此,税务部门及时修改个税申报APP,确定不必填写出租人身份证号码等措施,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市场疑虑。据北京税务部门的最新政策,对房屋出租按照2.5%的综合税率征税,比原先5%的综合征收率下降一半,使得房屋出租人的税负出现大幅下降。可以说,这一举措使房屋出租人不必担忧税务部门借个税申报追缴房产税了。而且由于降低综合税负,客观上也会促使房屋出租人积极主动地依法缴税。 


【 第1页 第2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