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 
景区“降价令”落地满百日 牵出旅企五大困惑
http://www.CRNTT.com   2019-01-16 11:30:08


 

  黄山旅游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无法预估黄山风景区门票降价后,门票中相关费用能不能同比例减少。

  “老政策”能否解决新问题 

  黄山风景区难以处理“遗产保护费”增减的原因之一,是制度上有“空白”地带。2018年初,黄山市政府开始实施《<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办法》,其中提到“管委会应当依法征收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黄山风景区内经营者应当缴纳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具体征收范围、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而且,门票收入中的资源保护费和对景区内经营企业收取的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等将共同组成“生态补偿金”,生态补偿金的管理和使用,由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商黄山区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但目前黄山市政府层面的新意见还没出台。

  “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遗产保护费”、“资源保护费”、“生态补偿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这么多概念,就已经让投资者搞不清状况,遑论每种费用的具体征收范围、标准。

  在业内看来,收费体制不清,部分也源于管理体制和相关法规的不畅,“老办法”和“老制度”解决不了新问题。张旅集团纪委书记杨流爱就曾表示,张家界核心景区保护开发的总体规划已制定了多年,并未更新,近期公司想做一下产业开发和基础设施的完善,但在具体筹备的过程中,“规划部门的手续就是办不下来”。

  张家界副总裁金鑫则在为业绩发愁。“景区内的公路是我们在修,游客中心排队的栅栏也归我们负责,但本身这些都不计入公司的固定资产。基础设施更多应该是政府责任,甚至是公益事业。国企本来已经承担了更多的‘社会责任’,如果降价只降国企,我们和民营旅游企业之间竞争如何能公平?”金鑫说。

  “无论是国有还是民营,旅游景区公司都一直是‘戴着镣铐跳舞’。”一位多年跟踪旅游行业的观察者表示,虽然根据国家规定,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与经营者签订合同,依法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但实际来看,景区公司的“责、权、利”如何划分,依然是模糊地带。

  上市转型路多艰 

  降价后的“十一黄金周”数据显示,去年国庆国内旅游增速十年来首次在双位数以下。峨眉山风景区共接待游客14.3万人同比微降,黄山景区共接待游客18.96万人增长10.38%,但对应门票收入3061万元下降了11%。九华山共接待28.2万人下降8.2%,门票收入下降15.2%。

  上述数据佐证了传统景区吸引力在减弱,改革势在必行。另一方面,“大河涨水小河满”,歙县阳产景区的负责人告诉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黄山等知名景区降价,带动了周边小景区休闲旅游的客流。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