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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键答中评:期盼中日关系行稳致远
http://www.CRNTT.com   2021-03-16 00:10:45


 
  针对中日经贸领域的积极进展,王毅指出,“中日关系的改善发展符合两国人民的利益,也有利于地区的和平稳定,来之不易,值得珍惜”。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于2019年6月在大阪会见日本领导人时曾指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治理体系深刻重塑,国际格局加速演变。中日两国拥有越来越多共同利益和共同关切。习近平强调,双方要始终恪守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确立的各项原则,践行中日“互为合作伙伴、互不构成威胁”的政治共识,增进互信,推动中日关系始终沿着和平、友好、合作的正确轨道持续向前发展。要深化经贸、投资、第三方市场、科技创新等广泛领域合作,打造新的合作增长点,积极引领区域经济一体化。但基于国际变局下中美两国战略博弈的强化趋势、日本战略自主性亦悄然提升、中日关系更趋复杂等现实背景,中日两国关系改善与发展并非一帆风顺的,总会遇到一些障碍,如最近中国《海警法》的正式生效就受到日方的“格外关注”。

  旨在维护国家主权、履行海警职责的中国《海警法》于2021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这部中国国内法,日本出现一些不切实际的“过度”解读。就在中国海警法颁布当天,日本内阁官房长官加藤胜信就在记者会上声称,“不应存在违反国际法的行为,我们将继续给予高度关注。”加藤同时称,“日本将以海上保安厅为核心,立足现行法规,推进强化我国周边海域警备体制,采取坚决的方式进行应对。”他还表示,已就《海警法》向中国方面转达日本的担忧。日本媒体亦报道称,日本政府已于1月29日专门举行由首相、财务大臣、外务大臣以及防卫大臣组成的国家安全保障会议,就钓鱼岛和海警法等议题进行讨论。

  此外,日本NHK电视台网站披露,针对正式施行的中国《海警法》以及中国海警船在钓鱼岛周边海域巡航,日本自民党国防小组曾举行研讨会,要求采取措施进行应对。在此次会议上,有人提议制定新的法律,使军队性质的日本海上自卫队能在合法框架下对中方采取应对措施:如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允许海上自卫队与海上保安厅在平时就强化合作,负责领海警备;在不招致武力攻击的情况下,允许海上自卫队迅速进行海上应对等。

  日本同志社大学教授,日本海洋政策学会会长阪元茂树撰文指责《中国海警法》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2月 17日,日本海上保安厅长官奥岛高弘在记者会上,就钓鱼岛周边日本领海的水域警备中对方使用武器时的对应指出,“在国际法允许的范围内,遵循法律原则,不排除使用武器”。

  由此可见,基于多重因素,中日之间的海洋争端比其他国家同中国的海洋争端带有更高的敏感性和复杂性。针对日方近期对中国《海警法》的一系列“非正常”反应,王毅强调,“中日关系要走向成熟稳定,需要保持定力,不受一时一事的影响。中国颁布实施的《海警法》只是一项例行的国内立法,不针对特定国家,完全符合国际法和国际实践。实际上,包括日本在内的很多国家早就制定和实施了类似法规。通过友好协商处理海上争议,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这是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也是中方同周边邻国之间的长期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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