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注意到有些网民组织正在鼓吹为“辱警罪”立法。这样做的出发点无疑是良好的,但以目前的政治气氛,法案到了立法会肯定通不过,结果只会使公众更加泄气。事实上,普通法已有足够的条文和案例把辱警者绳之于法。一向以来,警员在街上走,有三条罪可以随时抓人:袭警、游荡、阻差办公。这是警察依法防身之道,只是今天自废武功而已。
当警方威信和能力不足以维持社会治安时,与黑社会横行的同时,古今中外的经验证明,市民将会被逼组织自保。到市民需要组织自保这地步,香港已经不可能是一个一流城市,这是香港没落的标志。
市民斗市民将会白热化,而暴力将会升级到我们今天难以想象的水平。但是我们不难想象的是,到时香港的经商和投资环境将会大坏!反对派一路吹嘘的移民潮,到时将会真的出现,规模怎样我不敢预测,但速度肯定比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快,因为香港有一百万人手上已有外国护照,要走就走,毋须通过申请程序。这是再移民,不是简单的移民。跟上次移民潮另外一个不同的地方是,坏了的治安不可能一天扭转,香港于沦为第三世界城市之后也难以回升,移民是一去不会回流的了,香港人财两失之后,就是万劫不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