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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乃强:一国两制再启蒙的制度建设
http://www.CRNTT.com   2015-01-30 00:37:00


 
  根据我的理解,国家为香港青年创造机会让他们参与国家建设,这并不是一种“优惠”,事实上,它是所有港人应该享有的公民权利。值得注意的,报道中陈教授的用词是“国家”不是“内地”,我相信媒体引述正确,但简单两个字却蕴含深刻的问题。如果我们用过去生硬表述,按“一国两制”的逻辑,香港也是国家的一部分,建设香港也是建设国家。但如果我们硬要“政治正确”,说吸纳香港青年参与“内地”建设,则不但别扭,也衍生出另一个层次的“政治不正确”。

  说到底,“一国两制”之中,不但“一国”大于“两制”,“社会主义”亦大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是中国制度的主体,它往往“就是”中国,而“资本主义”只是支流,是历史遗留下来的过渡性产物,代表性有限。

  我们过去理解香港和内地的关系,往往抱着一种对等心态,因此常用平等互惠性(reciprocity)来设计和规范交往的方式。这事实上有违“一国两制”中“一国”在 “两制”之上的逻辑,亦导致了种种误解。归根究底,“一国”并不是抽象没有内涵的“文化中国”、“锦绣山河”,而是主体实践社会主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道理,跟中国宪法并不只适用于内地一样。换句话说,不清楚说明“资本主义”在“社会主义”之下,就说不清“两制”在“一国”之下,回避争议于事无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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