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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及福利局:政府全方位支援60岁至64岁长者
http://www.CRNTT.com   2019-05-30 16:22:05


  中评社香港5月30日电/香港特区政府署理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徐英伟30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全方位支援60岁至64岁长者”议案开场发言表示,政府一直按年长人士不同的身体和经济状况,提供适切的支援,涵盖就业、现金援助、护理等多个范畴。事实上,政府一直采取多管齐下的策略,一方面加强年长人士的培训和持续进修,促进他们就业;另一方面亦为他们提供多元化的求职支援服务,鼓励雇主聘用年长人士及加强推广友善对待年长人士的雇佣措施。

  徐英伟称,就年长人士的培训和持续进修而言,雇员再培训局现时提供约700项涵盖28个行业范畴及通用技能训练的培训课程,亦有为50岁或以上人士专设的课程及支援服务,以提升年长人士的就业能力,协助他们按个人的意向投入就业市场。另外,年长人士亦可以透过持续进修基金提供的培训资助以持续进修。

  在年长人士求职及雇佣支援方面,劳工处于2018年9月已经优化“中高龄就业计划”,调高在职培训津贴,鼓励雇主聘用60岁或以上求职人士。劳工处亦一直鼓励雇主依据“不论年龄,唯才是用”的原则,评估应征者或员工的工作能力。就此,劳工处发出名为《消除就业方面的年龄歧视》的雇佣实务指引,为雇主提供一套完善的处事方法作为参考,消除招聘和在工作场所中的年龄歧视。

  至于长者在退休后再度就业,一向以来,在劳工法例下所提供的一系列福利和保障,并不会因为他们曾经离开就业市场而减少;有关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的安排亦然。

  根据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提供的资料,《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已明确规定,除非雇员为获豁免人士,例如非建造业或饮食业而雇用期少于60日的雇员,否则雇主必须安排年满18岁至未满65岁的雇员参加强积金计划。换言之,60至64岁的年长就业人士同样受到保障。雇主如雇用60至64岁的年长人士,雇主必须安排这些雇员参加强积金计划并作出强制性供款。如60至64岁的年长人士曾经退休并因此而提取强积金,但日后改变主意重投职场,他们将可重新参加强积金计划作出供款,继续增加其退休储蓄。

  徐英伟强调,政府除鼓励有工作能力的年长人士投身劳动市场外,亦非常关顾没有经济能力应付生活所需或体弱的年长人士,并致力在现金援助、护理、医疗服务及其他相关范畴,为他们提供适切到位的支援。当然,面对人口急促高龄化,政府亦必须审慎运用公帑,以具针对性的原则提供适切的支援。

  来源:紫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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