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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周洛华(中评社 海涵摄) |
周洛华在发言中对“数字丝绸之路”的建设提供了几点建议以供参考。他指出,其一,所谓的“智能城市、电子商务、数字战争”既可能是我们的战略,也可能是对方的战略。与其判断是我们的战略还是对方的战略,是否有可能在不同国家之间共同发起一项“数字人权公约”?这涉及到人的生存的问题,是人权的概念,不是数字化的概念。对很多发展中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说,如果这些国家本来数字化的基础设施就很弱,就会使得这些国家的人民在数字鸿沟下更加落后,更加无法融入这个世界。因此,如果我们共同发起“数字人权公约”,根据公约的要求搞数字化战略,或许从逻辑上讲,我们遇到的阻力会小一些,赢得的支持会多一些。
其二,在推动数字战略的时候可能需要有所甄别,不能强行推动某些应用,一定要先有某些需求再有某些应用。周洛华说,当规模达不到一定水平的时候硬推某个战略一定是失败的;当达到一定的规模,不用推行某个战略就会自然而然就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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