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 
“保防工作法”与“绿色恐怖”
http://www.CRNTT.com   2017-04-10 00:22:42


“绿色恐怖”在岛内引发广泛担忧
  中评社╱题:“保防工作法”与“绿色恐怖” 作者:杨凯钧(台湾),武汉大学两岸及港澳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

  前言

  蔡政府上台之后,对于法律的滥用到了一个极致。对内部,无论是国民党还是其他反对者,在“转型正义”和“国家安全”的大旗下,逐步利用法律以及行政手段进行各种压迫。为了图谋永久执政,他们最新祭出“保防工作法”,试图打消所有台湾岛内试图挑战其地位,以及政治圈到社会各阶层所有反台独、支持两岸和平发展的力量。此一行径,毫无疑问是在开时代倒车,不仅破坏台湾地区自“解严”以来的各种民主改革,甚至有实行“绿色恐怖”的法西斯化倾向。

  国民党失去宪政法律保障

  自从民进党主导的“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下称“不当党产条例”)出台之后,笔者就一直指出,此一条例是一个彻底违反法律基本精神的恶法。①而之后,“党产会”果然对国民党旗下的帐户进行冻结,以及试图对国民党旗下两个党营企业“中投”、“欣裕台”给予“收归国有”②。导致约八百名国民党党工薪水发不出,整个组织濒临瓦解的惨状。而面对此一状况,“党产会主任委员”顾立雄毫不在乎,一切仅以打击国民党为己任。

  国民党对于党产会试图对其资产冻结和充公,也开始进行法律战。提出如“停止执行”的假处分,希望能够解冻帐户资金。而台湾地区“高等行政法院”也对党产会的冻结帐户以及收归国有处分,目前总共做出四次裁定,均认定党产会的扣押有违法疑虑,并认为诉讼结束前,冻结帐户和党产充公等处分行为必须停止。③但党产会眼见其法律手段不为法院接受,竟做出重复的扣押处分。让未来即使国民党胜诉确定,却无法对第二个处分生效,陷入重复循环的僵局。这明显是滥用行政权,让法院的存在被完全架空。此一玩弄法律的手法,不像西方民主政府,倒是其支持者口中时常批判的“专制政权”比较爱用此一招数。利用法律瑕疵,让当事人无法获得真正的救济。

  事实上,1月23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对于“党产会”的两项扣押处分,给予停止执行的理由书中,非常铿锵有力地谴责了民进党“行政霸权”的真面目。文中提到:“政党政治乃现代民主政治极其重要而不可或缺之机制。政党自主与存续性保障,为宪法结社自由基本权保障之重要内涵。各个政党必须享有不受国家操纵、支配的自主性,以确保社会领域不会国家化,甚至成为威权支配的工具。政党存续运作须赖经费,倘攸关政党存续运作必要事项之经费支用,样样均须于事前得国家机关之许可,始得为之,则已丧失政党之自主性,受制于国家机关,徒存政党之壳,而无政党之魂,斯可谓‘名存实亡’。此非但侵害政党之自主与存续性保障,亦严重危及民主宪政赖以维系之政党政治。”④

  此“裁定书”中彻底揭穿了“党产会”,口中高喊“转型正义”,实际上用尽各种不正义,无视宪政常规、破坏司法威信、以法乱法的手段,试图将国民党此一最大台湾反对党进行“傀儡化”。然而党产会对于法院的警告,仍然置之不理,我行我素。“法治国”以及“权力分立”原则彻底成了一个笑话。

  台湾地区自从1987年解严后,就一直效仿西方的“政党政治”和“五权分立”,并在华人世界中以此为傲。但现在以“民主进步”为号召的民进党,其行事手段和“治国”逻辑,与民主毫不相干,以“人权律师”标榜的民进党政客们当权后,一个个以酷吏的形象上台,并对反对派进行凌迟与羞辱。顾立雄等人现在的形象,跟在德国威玛共和时期,为了在野的纳粹党不被当局打压,以律师身分在法院进行超过2400场法律战。但在纳粹当权后,担任波兰总督,疯狂迫害当地犹太人和波兰人的“汉斯法朗克”,是多么的相似。⑤

  推动“保防工作法”,
  试图建构新威权体制

  如果说“不当党产条例”仅仅为国民两党之间以司法为外衣进行的政治斗争,那正在研拟并试图推动的“保防工作法”,就更能探知出民进党当局的真正企图。

  台湾“调查局”最近提出了“国家保防工作法草案”(下称“草案”),目前已经交付“行政院”审查中,台湾许多人担心两蒋时代的“政治侦防”再现。但台湾“调查局长”蔡清祥在接受媒体访问时,透露出来的讯息,这个“保防法”可能会比过去所谓的两蒋威权时代,还要恶劣许多。

  根据草案,国家保防工作共分成:“军中保防”、“机关保防”和“社会保防”等三大区块,中央由行政院长担任召集人,各县市设地区保防工作会报,由县市长担任召集人。草案提到,如发现可疑对象,经机关首长书面同意后,得查访当事人并得向各机关、团体或个人调阅相关文件或资料,如已有危害国家机密之虞,保防人员得行使临检权,并得行使安全检查,若有急迫情形,得行使查扣权,即时扣留物品。⑥

  而“调查局长”蔡清祥,接受媒体采访时,更详细地说了“保防工作法”的相关内容。他说:“现在对于可疑人等没有办法访谈查证,引用《刑法》与《社会秩序维护法》搜查,人家会称没有犯法而不接受约谈,但保防专法通过后,在一定的构成要件下,就可以找来查证访谈、查看身分证,甚至查扣。”另外职责分配上,则是由“国防部”负责军中保防,“法务部”负责公务机关保防,“内政部”负责社会保防,往上有“行政院”层级的督导会报。法律的适用范围除了公务机关以及军队,还有“民间重要科技单位等社会领域”。⑦也就是说,民间企业,假如与台湾政府有技术合作,或者如台积电等具备重要高科技技术等,都将会成为政府“保密防谍”的范围之内。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