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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大展谈古说今 指国民党党产取得于法有据
http://www.CRNTT.com   2017-03-23 15:45:06


国民党行管会主委邱大展。(中评社 倪鸿祥摄)
  中评社台北3月23日电(记者 倪鸿祥)中国国民党行管会主委邱大展今天上午举行“党产转帐取得于法有据、训政、宪政有别”记者会。邱大展表示,国民党没想将公有财产转成党产,还有多项替政府代垫款项证明,例如1928年代垫购买飞机、修建南京中山路、建筑公墓纪念堂、设革命军遗族学校款等,合计当时美金215万2866.59元。

  邱大展上午在委任律师张少腾、副主委李福轩等人陪同下,以投影片的方式提出过去日产老帐簿等相关资料证卷,强调1945年对日抗战胜利后的党产取得全部于法有据,“内政部”2000年清查党产时以“转帐拨用”的名词并不正确。

  邱大展表示,国民党不但没有想将公有财产转成党产,还有多项替政府代垫款项证明。

  他举例,1928年代垫购买飞机、修建南京中山路、建筑公墓纪念堂、设革命军遗族学校款等,合计当时美金215万2866.59元。其中,南京中山路他特别有印象,因为去年他担任台北市世大运副执行长职务时,刚好和世大运团队去看2014年南京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场馆。

  他说,这些世大运团队成员好几个是台湾政治大学毕业的,当时南京台办向他们表示,有两件事政大校友绝对不知道,一是外界指政大南京的校门所在地,百分之百是错的,这个人还亲自带他们去看政大在南京的真正校门口,当时该地内部建筑己全拆除,只留校门口大门。

  邱大展表示,二是南京中山路是国民党开的路,因为从北伐的时间来看,孙中山过世时,南京还不是国民政府掌控,是军阀掌控,但孙中山过世时灵柩要移回南京时是隔了好几年的事,当时移回南京行经的路线就是中山路,因为当时地方政府不会去开路,所以国民党只好自行出钱去开中山路。

  张少腾表示,对日抗战胜利后是属于训政时期,依“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是由国防最高委员会统一党政军之指挥代行中央政治委员会之职权,国防最高委员会议的会议决议以日产作为国民党抗战损失赔偿为“合法有效之法令”,国民党依据国防最高委员会决议所取得之党产,应属合法,而且在法制上系“宪法”层次之问题,只要没有抵触1947年12月25日行宪后的“宪法”抵触,于“中华民国”“宪法”实施后仍合法有效;党产会勿刻意忽视史实,恣意作成违法、违宪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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