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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玠语中评:我要说出《台湾关系法》真相
http://www.CRNTT.com   2015-01-14 00:24:03


美国纽约大学政治系终身教授、《中国评论》月刊学术顾问、深度参与《台湾关系法》起草工作的熊玠,接受中评社记者专访。(中评社 杨犇尧摄)
  中评社香港1月14日电(记者 黄蔚 杨犇尧)“我现在讲出这些是为了纪念我的两位好友,一位是经历台美断交的台湾末任大使沈剑虹,一位是在美国的国民党‘金刚’丘宏达。”美国纽约大学政治系终身教授、《中国评论》杂志学术顾问、深度参与《台湾关系法》起草工作的熊玠,日前接受中评社独家采访时,首度开腔回顾了36年前这部充满争议法律的起草背景、过程及美方初衷等鲜为人知的信息,“因为大陆的不瞭解,我才更愿意接受这次采访,我希望通过本次采访澄清误会、讲出真相。”

  1972年2月的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国交往大门的打开。在历经一系列波折后,中美两国于1978年12月16日发表了《中美建交联合公报》,并于1979年1月1日正式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美国宣布断绝同台湾的所谓“外交关系”,并于年内撤走驻台美军,终止美台《共同防御条约》(即“断交、废约、撤军”)。1979年1月,应时任美国总统卡特的邀请,中国领导人邓小平访美,揭开了中美关系史的新篇章。

  历史的篇章中往往更多撰述伟岸人物的光辉事迹,鲜留空间给渺小一方的眼泪与诉说。在中美新篇章开启的同时,台湾问题的根却越扎越深。

  美台断交之后,美国国会在1979年3月以不到两天的时间表决通过《台湾关系法》(Taiwan Relations Act, TRA,大陆译为《与台湾关系法》),在当年4月10日经总统吉米•卡特签署通过成为美国法律,并追朔自1979年1月1日生效。

  美国订定台湾关系法的要旨为:“本法乃为协助维持西太平洋之和平、安全与稳定,并授权继续维持美国人民与在台湾人民间之商业、文化及其他关系,以促进美国外交政策,并为其他目的。”其目的在于取代遭废除的美台《共同防御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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