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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是命运,“两制”是生活
——从《香港在中国》的新叙事建构切入
http://www.CRNTT.com   2021-09-08 17:49:16


 
  四、未来已来:香港命运与民族复兴

  香港未来的命运究竟如何?本书第三部分所含两章的标题很有意味:第八章“摆脱困局”;第九章“谱写崭新篇章”。“困局”源自历史和体系:历史者,香港于中西之间反复“出入”和“调适”,其人口构成、文化浸染、意义锤炼及利益纠结,非内地较为“整体化”之历史可相比较,于历史之复杂性及作用于人心的微妙差异和本地化的精神韧性,研究者和决策者均需细察;体系者,香港处中西之间,历经殖民/非殖民、冷战/非冷战及其金融中心与全球化平台的建构,有本地的独特资本、人才、制度及其创造性,也有过度依赖西方体系及处于“一国两制”主权新制之间的左右逢源与左右为难的体系性挤压及其独特困顿。美国制裁香港及中国是其非法的帝国霸权习惯,是全球化体系中的野蛮力量,但香港本身的“反制裁”有特别的困难,因香港的独特的全球化地位与处境具有对西方体系极强的依赖性。2021年6月10日,国家制定《反外国制裁法》,开启中国与美国“法律平等化”关系的新幕。国家行动理直气壮,但该法是否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及香港本地法律行动如何跟从,就香港本身而言幷非易事。香港特首遭受美国制裁,在香港合法经营的各家银行遵守美国制裁令取消其账户与相关服务,特首在自家地面竟然无招架还手之力,存在制度性羞辱的一面。此事虽有国家大局统筹之背景及涉外反制裁以国家为主的制度行动习惯,但也暴露了香港整体制度的对外依赖性质及其自治/自主法律行动的独特困境和痛点。“困局”之下,各有所思,“新篇章”如何谱写,是对香港的重大考验。“时代革命”之路显然是走不通的,盲目信赖西方不符合新时代中国与西方的总体关系性质及走势,“爱国者治港”正以根本原则的地位强势改变香港政治话语和制度取向,幷得到国家顶层制度设计的积极回应。在香港的“新篇章”中,国家无疑是主场和主角,全面管治权及其对“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结构性重构,是无法逆转及具有宪制正当性的法律构造运动,香港国安法及新选举法就是典型,但不是全部。这是“一国两制”的命运及下半场(五十年不变)之制度新风格。但新风格幷不意味着“两制”差异消除及香港“内地化”,而是香港必须在国际体系斗争与国家法治建设中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基本法第12条)发挥恰如其分的作用。《香港在中国》努力地从困局和新篇章的转承关系和必然命运范畴思考和探索,尽管前路仍不够清晰,达成新共识的路径和方法仍然悬空,但心智的转向是根本的,对香港社会而言至关重要。

  本书作者兼跨政学两界,对香港问题的理解和表达有其内在基础、脉络和价值偏向。译者之精微译笔基本传递出了作者长跨度的省思和建树。从专业性而言,本书可引为“一国两制”宏观研究领域的一本力作,在“香港向何处去”的本地大辩论与大反思过程中当占据一席之地。本书之问题意识与学术努力,仍需置于新时代国家体制和战略的结构演变中进行深描、反思和再提炼,才可进一步接近对“一国两制”共识叙事的真正的规范性建构。2017年,习近平主席在香港回归2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中语重心长地特别提及“苏州过后无艇搭”,兼有肯定和鞭策之义。在2021年崭新的国家与香港制度环境下,尤其是中央负责任地引入国安法及完善选举制度之后,来自香港历史幽深处和外部势力空间的所谓“反中乱港势力”在政治上基本出局,在法律上需经受检控和审判,从而补上了回归时欠下的“去殖民化”的转型正义。香港的“去殖民化”不是消除“两制”差异,而是依靠国家法理和香港实际建构一个内在有机统一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确保香港回归具备国家权威和法律体系上的结构严谨性,是国家理性在“一国两制”法权秩序上的正当回归。

  2021年7月1日,习近平主席在建党100周年庆祝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其中再次确认“一国两制”及香港制度演变的国家法理和基本方向。这表明,在迈向第二个百年目标的进程中,“一国两制”仍然是国家秩序和港澳治理体系的根本原则,是港澳繁荣稳定的最大共识和制度根基。确认“一国两制”的稳定性与长期性,有助于坚定改革开放信念和全球资本信心,有助于打破香港极端反对派、台独势力和外国势力关于“一国两制”演变为“一国一制”、融合发展就是“内地化”、香港自由民主权利及生活方式已经改变等无视基本事实和法理的蛊惑性言论,有助于稳定港澳社会人心及促进港澳社会继续繁荣稳定,有序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七一讲话更加凸显了中央在“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建设中的宪制权力和责任,以及“一国”的深刻法权内涵与制度化要求:

  其一,“全面管治权”成为中央依法治理港澳社会、优化港澳治理现代化体系的基础性法理概念和制度思维。这一概念来自于2014年中央治港白皮书,是对“一国两制”范畴中央权力性质和权能覆盖面的精准提炼,是“一国两制”法理学的关键支点。

  其二,“一国”的法权内涵被确认为是“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这是一个辩证而完整的规范结构。其中“主权”是本质和前提,也是港澳回归的正当性基础,基于主权地位可排除外部势力任何形式的非法干预,也可排除某些国家对《联合声明》文件的错误法理解释和干预企图,而“安全”则属于“一国两制”制度体系需予保护的核心利益,香港国安法与新选举法围绕这一核心利益展开,“发展利益”则揭示了“一国两制”的动态性和创造性内涵,折射了“一国两制”与国家现代化及全球化战略之间的紧密关联。

  其三,维护国家安全是中央的根本责任,也是特区的宪制责任。香港国安法历经一年实施而彰显了“一法安香江”的制度功效,幷以此为前提展开香港社会诸多治理领域(如教育、司法、媒体、对外交往等)的深刻制度变革,夯实“爱国者治港”的社会政治基础,同时香港特区已深刻理解和认识到维护国家安全的执法责任与教育责任,以及继续完成“23条立法”的宪制义务和推进责任。

  其四,港澳社会的“大局稳定”与“长期繁荣稳定”是“一国两制”治理的国家承诺与制度伦理。这需要国家与港澳社会充分凝聚政治与发展共识、奠定牢固制度基础以及共同致力于民族复兴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的伟大事业,在动态的历史进程、共同发展与涉外斗争中不断创造港澳与国家的共同命运和光明前景。

  七一讲话立足于从百年党史及其未来愿景的高度总结经验,规划未来。党的领导是“一国两制”的创制主体和守护力量,“中国共产党与一国两制”已不再是神秘性或回避性议题,而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正当话语和需要进一步探讨深化的治理命题。中国共产党与香港的现代化、香港回归、“一国两制”创制与发展以及香港未来命运紧密相连,是香港社会制度与生活方式的守护者,是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和实现新全球化增量发展的领导力量和推动力量。香港社会需要历史地、制度地、科学地、民主地、发展地理解和接受中国共产党的正当性和领导权,在“一国两制”的未来发展进程中与中国共产党及中国人民共进退,同命运,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人心回归”和“价值回归”。港澳“一国两制”的制度更新与丰富发展,对“一国两制”台湾方案的探索信心与制度前景,有着不可取代的支撑意义和吸引力,从而对中国共产党最终完成“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历史任务具有关键的示范性和引导力,为第二个百年目标的圆满达成继续贡献港澳智慧与经验。

  由此,香港“新篇章”之主旋律及其制度节奏,当渐然明晰,渐成稳态的共识。作者之论述范畴与思考大体截至2018年,虽富有分析力和洞见,但对新形势与新制度仍有进一步跟进、挖掘、理解和消化之余地。这不袛是作者这样的香港文化精英的责任,也是香港每一个人的历史参与责任,因为“一国两制”具体走向不仅事关国民民族大计,也事关香港每一个人的命运和未来。

  结语

  总之,“一国两制”的下半场已然开启,“香港在中国”是必然命运和制度安排,内地与香港关系必然伴随着中华民族复兴及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的有力进展而获得前所未有的道德内涵与制度空间。香港专业精英的历史认知、文化沉淀与政治抱负,在这个国家权力显着入场、制度体系更形严密、身份认同快速变迁及世界体系分化重组的特定转型时段,需有韦伯式更加自觉的“责任伦理”,在话语建构和行动引导方面展现香港社会真正的中产理性、民主素养和法治文明,于此则“一国两制”之基本推定和自治美德预设仍可修复而有效,其制度活力和创造力仍可积极期待与释放。

  “一国”是命运,“两制”是生活。“一国两制”是民族复兴战略和香港秩序来源,是一个法理的整体和制度的弹性框架。明乎此,香港身份的任何新叙事都不可能脱离“民族复兴”,脱离“一国”之整体法权秩序。这一场由修例风波引起的香港“一国两制”法理与制度更新运动仍在展开之中,《香港在中国》的新叙事建构存有善意,见其功底,但必须与时俱进,更成体系,才可真正作为“共识之桥”服务香港,服务国家。让我们共同期待香港新叙事回归“一国两制”初衷框架,助力香港社会政治和解与团结,为香港与国家的相互理解及融合发展凝聚共识,贡献心智,探讨未来。

  注:

  本文系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一国两制’台湾方案研究”[项目批准号:19ZDA129]的阶段性成果。评论书目为陆恭蕙、高礼文:《香港在中国:重新思考内地与香港关系》,魏磊杰译,香港城市大学出版社2021年6月版。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21年8月号,总第28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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