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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施救”事件有下文,追责应包括不作为者
http://www.CRNTT.com   2019-12-09 18:19:46


  发生在湖南衡阳境内的高速“天价施救”事件,有了新的下文。

  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与高速公路集团的调查结果显示,当时该路段值班工作人员肖某,严重违反高速公路车辆救援制度规定的流程和价格标准,私自联系没有签订高速公路救援合同、没有协作关系的湖南贺氏吊装公司进入现场施救。此次事件影响恶劣、教训深刻,调查组将依法依规对所有责任人员严肃追责,绝不姑息。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还回应,涉事公司是否涉黑涉恶,相关部门正在调查核实。

  货车在高速抛锚后报警,结果来了路政、高速救援方均称“不认识”的吊装公司,开口就要20万,致车主被迫在高速滞留10天……湖南这起高速“天价施救”事件甫一曝光,就引发广泛反响。令人欣慰的是,此事迎来了与事件影响匹配的回响:当地省交通厅迅速介入,先是3人停职,现在又通报了结果,幷明确表态——“将依法依规对所有责任人员严肃追责”。

  不但要“严肃追责”,溯责面还囊括“所有责任人员”,这合乎公众期许。而就目前看,公众希望,问责射程也将不作为者纳入其中。

  从调查结果看,这起影响恶劣的“天价施救”事件,背后的问题幷不复杂:一是,高速公路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私自“指定”没有协作关系的吊装公司上高速救援;二是,吊装公司涉嫌强迫交易,趁火打劫。

  按理说,这挺简单的问题,处理起来幷不复杂:既然有违反规定的情节,如吊装公司未经允许“入场”,车主投诉后,管理部门依规处理便是;既然强制施救、强迫交易、狮子大开口式要价也都违规,当初执法单位也宜依法介入,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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