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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铭解读中华法传统的当代文化意涵
http://www.CRNTT.com   2015-08-06 00:37:46


台湾大学国发所张志铭教授(中评社 王永雪摄)
  中评社南京8月6日电(记者 王永雪)台湾大学国发所张志铭教授今日在第四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上表示,中华法传统的文化特色主要是礼法合一、儒法合一,礼是中华法系立法的基本原则,从礼的立法原则出发,可了解传统法文化非常重视公平、正义。

  张志铭表示,中华法传统源远流长,博大精深,长期来对于受儒家文化影响的亚洲周边国家发生不同程度的作用,形成了自成一格的法文化面貌。要脉络化地诠释中华法传统在历史上的文化意涵,在此基础上,检视继承了现代法制的两岸社会如何在全球化的当代社会中与现代法治文化接轨。

  张志铭认为,中华法传统的文化特色主要是礼法合一、儒法合一,礼是中华法系立法的基本原则,从礼的立法原则出发,可了解传统法文化非常重视公平、正义。
   
  张志铭表示,中国政治秩序与道德秩序,文化秩序是高度的整合的;经由普遍的王权(universal kingship)之符号与制度的整合作用,中国道德、文化中心与政治中心是定位天子的位置之上。而“普遍王权”建基于对“天命”的信仰上,并且这种信仰,从汉代以降更因儒家思想中产生了极为精巧的有机式宇宙论而得到增强。因此“普遍王权”的崩溃不仅使政治秩序瓦解,同时也使文化秩序破坏了,而“法文化秩序”就是传统文化秩序中极其关键的一环。

  张志铭表示,一旦传统法文化与其背后的道德架构解体了,从分析的观点来说,传统政治与(法)文化架构的解体,为及传统主义者提供了一个否定传统论之结构的可能。于是,在结构上便可以采用从传统中演变而成的一个思想模式作武器,来对中国的过去传统进行全面而彻底的攻击。“法治”vs“人治”就是这种策略下的一个以二分法简化了的“思想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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