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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现场:学者谈大湾区建设与“一国两制”
http://www.CRNTT.com   2019-05-27 00:10:19


首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与法治发展论坛在东莞开幕(中评社 张心怡摄)
 
  大湾区法治建设应该如何做?对此王振民表示,大湾区建设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完成,因此需要多方面的对接,而其中最大的难点就是“三地两制”的制度对接,需要三地合作来解决。王振民说,广东的法治建设需要尽快缩小与港澳的差距,例如“法无禁止即可为”问题,法律没有禁止能否进行创新?这对于企业来讲非常重要。此外还需严格执行无罪推定、合法推定原则;严格按照宪法法律保障人权特别是财产权,其中包括知识产权 ;司法仲裁必须实现自动、制度性的公正等。

  朱国斌以“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合作”为题发表主旨演讲。他提出,大湾区是粤港澳合作的再出发,大湾区合作成功有赖于相互融入,在大湾区内进行制度的对接是必须的,需要做好“四个对接”:产业对接、创新平台对接、政策对接、制度对接,而其中法律与法律制度的对接是基础性的、必不可少的。然而法律与法律制度的对接从哪里入手?入手多深?目前为止还缺乏深入系统的理论探讨和细致的实证研讨。

  朱国斌指出,大湾区建设存在法制困境,“一国、两制、三法系”差异是客观存在的,表面看似多元,实际造成了现实的障碍。他认为,合作是成功的前提,制度创新是成功的突破口,大湾区内法治对接需要“跳出盒子”来思考。实现大湾区成功建设的法治对策,首先要有法可依,中央立法要变为指导性文件;第二,要明确授权粤港澳三地政府制定地方性法律;第三,设立大湾区冲突法院;第四,设立大湾区区际仲裁中心;第五,要打通律师合作大门。

  据悉,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与法治发展论坛由清华大学港澳研究中心、南开大学法学院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等学术研究机构共同举办。本届论坛由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香港群策汇思智库、澳门濠江法律学社、北京港澳学人研究中心、香港天津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协办,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广东佑德律师事务所、广东可园律师事务所、广东苏曼律师事务所共同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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