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 
百名红通人员白静9套房产被依法裁定没收
http://www.CRNTT.com   2020-11-19 09:45:45


(图片来源:百度百科)
  中评社北京11月19日电/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1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犯罪嫌疑人白静贪污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裁定没收高度可能属于白静使用违法所得购买的9套房产。

  白静原是中国农业银行金融市场部投资处处长,因涉嫌职务犯罪于2013年7月31日外逃至加拿大,同年12月19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缉令。过去,曾有外逃腐败分子“贪了就跑,一跑就了”,如今这一情形一去不复返。通过对未归案外逃人员依法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有效切断外逃腐败分子的“营养源”,释放“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强烈信号,对那些仍心存避罪幻想的外逃人员形成有力震慑。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完善发展是追逃追赃领域立法的重要成果。2012年我国修订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情况下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

  在“百名红通人员”李华波遣返案中,我国除了和新加坡方面开展国际合作遣返之外,还首次运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缴赃款人民币482.98万元、没收新加坡元545.4158万元,该案也由此成为我国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海外追赃第一案。

  随着追逃追赃实践的发展,已有的立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规定比较原则,法律适用难以满足办案需要。2017年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该程序的适用范围、基本概念、证明标准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利于推进该程序的规范、统一适用,以及与他国追逃追赃机制形成良性互动和对接。 


【 第1页 第2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